廖元豪觀點:司法關說的大咖還在呼風喚雨,邱太三怎能心服?

2019-04-05 06:40

? 人氣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捲入司法關說(陳情)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陳韡誌攝)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捲入司法關說(陳情)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陳韡誌攝)

昔日在「吳蘇案」抗議不當關說,憤而辭去檢察官職務的司法英雄邱太三,近日卻爆出自己以國安會諮詢委員之尊,為一個涉嫌逃漏稅的被告,私下關說彭坤業檢察長,要求承辦檢察官進行罪刑協商(事實部分可參見高檢署新聞稿)。消息一出,輿論大譁。雖然「司法關說」目前並不觸犯刑法,但彭檢察長遭到調職,邱太三也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邱太三還在硬扯什麼這是「陳情」。請問,進入偵查審理程序的司法案件,有話就在程序中說,可以向其他機關「陳情」嗎?其他機關能夠受理,還真的跑去對檢察官的上級說三道四嗎?司法個案,干「國家安全委員會」什麼事?行政程序法172條明文規定:人民之陳情若是其他機關的權限,受理機關應該告知陳情人「你找錯人了」,或是直接移送給其他機關。若是依法得提起訴訟,也要告知當事人「請走司法程序」。邱太三有依法辦理嗎?更扯的是,邱太三自己並不是「機關」,這個案子就算是「陳情」,也應該報由「國家安全委員會」來辦理,而不是自己親身出馬。他這種偷偷摸摸的作法,難怪人人都覺得這是挾其「總統親信+前任老長官」的地位,去「私下施壓」。這真是為那墜入井底的司法威信,又丟下一顆石頭。身為「前法務部長」與「前司法英雄」的邱太三,居然做出這樣的事,實在令人不解。

然而,邱太三好歹已經辭職。在我國尚無「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情況下,也只有那個會彈劾管中閔的監察院,可能去追究其行政責任。可是,比邱太三更加嚴重、更加有名的司法關說案,台灣的法界可是輕輕放過,政治圈更是顧左右而言他。遠比邱太三更大咖的關說者,到現在還在呼風喚雨,縱橫捭闔,這要邱太三怎能心服?又怎能讓社會大眾相信,這些政治人物真心在意「司法公正不受干預」?

20190115-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左)15日拜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右)。(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拜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右)。(顏麟宇攝)

這是什麼案?就是鼎鼎大名的「柯建銘王金平關說司法案」啊!我們再回想一下,當初發生了什麼事?柯建銘以涉案被告身分,請王金平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檢察長,去關說辦案的檢察官,請她不要上訴。而最終,那位檢察官也真的沒有上訴!這些事實,還呈現在最近檢察官的起訴書中:

「公訴意旨:…()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偵辦過程發現告訴人即立法委員柯建銘另涉關說前臺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件,疑有行賄假釋相關承辦人員之嫌(下稱吳健保關說行賄假釋案),102515日依法向本院聲請對告訴人及其助理持用之電話實施通訊監察,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鄭深元發覺告訴人電話中要求其助理查明其所涉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更一字第92號案件(下稱全民電通更一審案)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承辦檢察官身分(即林秀濤),並曾致電請王金平向時任法務部部長曾勇夫、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林秀濤就該無罪判決不予上訴,及曾勇夫回報已應允處理(以上案情下稱全民電通更一審司法關說案),」

如果再加上已經公開的監聽譯文(可參照「柯建銘怎麼不為自己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更可確定這是一樁比邱太三關說更嚴重N倍的關說案。為什麼本案更嚴重?因為:

第一,柯建銘自己是涉案人。而為自己利益而去遊說、施壓司法,是最典型的妨礙司法公正。邱太三至少不是當事人。

第二,柯建銘是當時立法院在野黨黨鞭,王金平則是立法院院長。其位階與地位都高於邱太三所擔任的國安諮委。更因為立法院掌握檢察部門預算與法案,有著實質影響的權限,足以施壓。

第三,雖然我國尚無「妨礙司法公正罪」,但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明文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第五章也有一堆「利益迴避」的條文。比起尚無明文規範的國安諮委,柯建銘與王金平顯然「違法」。

20190115-民進黨總召柯建銘15日陪同院長蘇貞昌,拜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顏麟宇攝)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迄今臉不紅氣不喘指責司法「應該」公正。(顏麟宇攝)

但,這麼嚴重的司法關說案,當時的政治、輿論,乃至「法界良心人士」,以及後來的北檢,卻以「馬王政爭」輕輕帶過。立法院不自律懲處,委員們個個做好人袒護同儕。邱太三起碼還辭職以示負責,柯建銘卻還有臉大剌剌說司法應該公正,王金平也睜眼說瞎話說「我沒有關說」。看在人們眼裡,邱太三的「負責」與許多批判司法關說卻「抓小放大」的大人,是多麼虛偽?

虛偽,就使得「司法關說」成為一個永遠的傷口。當司法關說的大咖還在立法院睥睨群雄,黃國昌委員對邱太三慷慨陳詞的批評,也會讓人想起韓國瑜小編那句名言。這個「包庇關說」的傷口不去面對,自己同儕的關說大咖不被處理,稍微講究前後一致的立委,哪裡有臉去制定「妨礙司法公正罪」?不處理柯王,司法改革會議的理想也注定落空。

當年,在「吳蘇案」,有高新武、邱太三;在「蕭天讚關說案」,有彭紹瑾、洪威華,這些檢察官力抗不當關說。他們當年的努力,讓我們以為,台灣的司法公正會一天好似一天。法界可以在檢察一體與公正獨立之間求得權衡。然而,「柯王關說」這個事件,將台灣的司法公正之路,一棒打回解嚴前。柯王的睥睨態度,以及眾人的包庇噤聲,將會製造出更多更多的效法大咖的關說者—他們會覺得邱太三只是倒楣。死了一個邱太三(司法英雄之死),還會有千千萬萬個邱太三。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