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觀點:高抬貴手,放過台灣的民主政治吧!

2019-04-0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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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通識教育裡,媒體教育最是缺乏,再加上NCC為政不尊,風吹草偃,上行下效,也難怪有台大政大學生自甘附NCC驥尾,發起拒看中天新聞了!這幾十年來,我們一直強調,「大學的目的在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然而,從服貿協定、卡管、假新聞、韓國瑜出訪到抵制中天,莫說獨立思考判斷,部分大學生大概連思考的能力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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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兒,忍不住要請教NCC兩個問題:

第一,新媒體、社群媒體、網路直播,算不算媒體?如果算,按照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規定: 成立通傳會的目的在於「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那麼,上自總統、行政院所轄各部委,下至各縣市政府都在搞直播,各級首長都在寫臉書,玩推特、IG,成立紛絲團,NCC管不管,要不要這些黨、政、軍退出媒體?

第二,民視被罷黜的董事長郭倍宏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主席,喜樂島聯盟的主席,前幾年還公然宣稱台獨現在已擁有三個電視台:民視、華視、公視。這算不算是黨政軍介入媒體?

我的質疑,並不意味著責備NCC。在黨政軍退出媒體一事上,我的看法跟絕大多數人都不一樣。事實上,在台灣現實環境中,特別是在網路媒體興起後,黨政軍退出媒體既不可能,也沒意義。我主張人人有權經營媒體,黨政軍也有權經營媒體,不論是指媒體還是電子媒體、網路媒體。但是,黨政軍經營的紙媒或是利用到公共頻率資源的電子媒體,就必須公開發行,必須標明所屬的黨、政、軍背景。畢竟,在高速網路時代,人人可以在平台上成立自媒體,限制黨政軍背景的個人和團體經營媒體,對於保障他們的人權,不盡公平。在我看來,那些有營業行為的媒體,在開放競爭的前提下,等同於商業產品,市場會決定黨政軍媒體的生死存活。也就是說,NCC該管的,應該是黨政軍有沒有利用壟斷性的資源,掠奪其他個人與團體經營媒體權利的行為。只有當新聞和言論能夠在市場上,從左到右,從統到獨,自由地移動時,新聞和言論自由,才算是落了地。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終究要依靠一個自由市場來保障。

20190131-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31日召開「喜樂島聯盟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視被罷黜的董事長郭倍宏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主席,喜樂島聯盟的主席,根本違反黨政軍條款。(顏麟宇攝)

回頭和NCC為何罰款中天。

NCC開罰中天新台幣100萬元,並不是因為中天韓國瑜的新聞報得多,而是另有理由。試看NCC重罰中天的理由。

「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28日播出「中天晨報」節目,以「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標題,並出現「盯場」等字眼,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裁處新臺幣60萬元。其次,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18日新聞報導出現標題「異相?!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其內容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公序良俗與第4款事實查證之規定,裁處新臺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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