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沙皇」成了階下囚:前中央網信辦主任魯煒一審被判14年

2019-03-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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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BBC中文網)

中國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BBC中文網)

中國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周二(3月26日)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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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華社的報導,當局在起訴指控中說,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魯煒利用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00萬餘元。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魯煒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法院指出,鑒於魯煒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大部分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魯煒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網路沙皇 到階下囚

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曾被稱為是「網路沙皇」,在他主管互聯網那幾年,滿是肅殺之氣。從網路沙皇到階下囚,不到5年。

2017年11月21日,魯煒被正式宣佈涉嚴重違紀落馬,十八大時引人注目的新星官員成為中共十九大之後落馬的首位正部級官員。

同年7月23日,中共中央紀委官方網站發文回答了「十九大首虎為什麼是魯煒」。

文章稱,中央巡視組在第十二輪巡視中發現了網信辦存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工作要求不夠堅決、不夠及時」、「維護政治安全不夠有力」、「存在小圈子」等問題。

文章還直言:再看魯煒簡歷就會發現,他曾於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任中央網信辦主任。仔細品味巡視組反饋的這些問題,魯煒之落馬,也就不足為奇了。

2018年2月13日,中紀委宣佈對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給予其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魯煒被指「欺騙中央,干擾中央巡視,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拉幫結派、搞『小圈子』;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專橫跋扈;以權謀私,收錢斂財;以權謀色、毫無廉恥」。

2018年7月30日,新華社通報,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8年10月19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魯煒案。

紅極一時的中國互聯網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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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煒曾經的高光時刻,陪同習近平訪美並組織中美互聯網巨頭的會面。

回顧魯煒的仕途,記者出身,曾先後擔任新華社廣西分社社長、新華社副社長、北京市宣傳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中共宣傳部副部長。

但魯煒最被人所知的,還是他任職中央網信辦主任期間。

2013年4月,魯煒履新網信辦主任,四個月後,他與潘石屹等十多位網路名人(又稱「大V」)舉行了座談,要求微博、網路名人承擔社會責任,宣傳正能量。他提出「七條底線」並敦促網路名人遵守。

「七條底線」包括:法律法規底線;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信息真實性底線。

次年,他再次會見十多名「大V」,並告誡他們「作為名人應該自律」。

2014年10月,魯煒在北京舉行記者會上在回答記者問題時說,中國政府管理互聯網都是按照中國法律進行的。

當被問及西方一些網站比如Facebook在中國無法訪問,中國為什麼要關閉這些網站時,魯煒打比喻解釋稱:「我們沒有關過境外的任何一家網站,你的網站在你家裏,我怎麼可能跑到你家去關你家的網站呢?」

「中國歷來都是好客熱情的,但是誰到我家作客,我是有選擇的。我可以講兩句話,我沒有辦法改變你,但是我有權利選擇朋友,我希望到中國來的都是朋友,是真朋友。」

2014年12月,魯煒曾訪問Facebook位於美國加州的總部和祖克柏。祖克柏向魯煒展示了自己的讀物《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並解釋「這本書我也給同事買了,我要讓他們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儘管如此,Facebook目前仍被大陸屏蔽。

原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魯煒
烏鎮互聯網大會被視為原中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魯煒的「政治遺產」。

始於2014年的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是魯煒的重要「政治遺產」。他曾表示,該一年一度的大會「旨在搭建中國與世界互聯互通的國際平台和國際互聯網共享共治的中國平台」。2015年,習近平曾出席第二屆大會並發表了主旨演講。

儘管規模龐大、排場甚大,但歷屆互聯網大會並未展開對互聯網自由及開放精神的討論,仍被中國屏蔽的 Google、Twitter也未有代表出席,大會還是引發了質疑。

魯煒履新網信辦不久後,兩高(最高法和最高檢)發佈了著名的「誹謗信息轉貼500次以上可判刑」的司法解釋,魯煒被外界視為這一解釋的始作俑者。

2015年2月,他在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時稱:互聯網融入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各種生活,已經變成了人們的一種生活方式,中國人離不開互聯網。但網路世界需要自由與秩序的統一,中國的互聯網需要正能量,加強網路管理是為了正能量的建設,是為了保護大家的利益。

他還說:沒有一個國家的網民像中國一樣自由,中國的網上什麼都有,但是自由的說話不能誹謗別人。

2015年,習近平訪問美國,魯煒是隨行官員之一
2015年,習近平訪問美國,魯煒是隨行官員之一。

紅極一時的魯煒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2015年「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2015年9月,他還陪同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訪問美國。

然而,魯煒的失勢也只在一瞬間。

2016年6月,魯煒調離網信辦,儘管仍是中宣部副部長,但已經沒有一個實權職務,魯煒可能被調查的傳言自當時就開始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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