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針對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的罰則大幅加重,若造成行人輕傷,最高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若造成重傷,則將比照致死案件,重罰3萬6000元,並依法追究刑責,新制將於6月30日正式上路。
停讓行人再升級!6月30日起未禮讓導致傷亡最高罰3.6萬並追究刑責
交通部指出,雖然自2023年6月起已實施更嚴格的停讓行人規定,整體交通安全已有顯著改善。113年行人死傷總人數為1萬7162人,較112年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由380人降至366人。然而,仍有83人因駕駛未停讓而喪命,約占總死亡數的兩成,凸顯部分駕駛人仍未落實禮讓行人的義務。
交通部強調,此次修法目的在於抑制僥倖違規心態,強化「人本交通」的理念,提升行人通行安全。新制調整如下:
‧導致行人輕傷:罰鍰由現行7,200元起跳,提升至1萬8,000元起跳,最高可罰至3萬元。
‧導致行人重傷或死亡:罰鍰統一為3萬6,000元,並將依法追究駕駛人刑責。
此舉是依據母法授權,於法定範圍內提升裁罰金額,以有效嚇阻違規行為。
駕照處分同步調整 強化責任追究
除了罰鍰調升,交通部也將配合修法提高違規駕駛人的駕照處分:
‧未停讓致行人輕傷者:原本吊扣駕照一年,未來將提高為吊扣一至二年。
‧未停讓致行人重傷或死亡者:現行三年內不得考照,預計將提高為四至五年不得再領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相關法案已送交行政院審查,通過後將依程序送立法院審議,預計於本會期內完成修法程序。
強化人本交通環境 多管齊下保護行人
為打造更友善的行人通行環境,交通部持續推動多項配套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的間距、在人潮集中地點增設行人庇護島、設置專用行人號誌、綠燈早開設計,讓行人先行通過。
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已逐漸成為全民共識,未來將持續優化用路環境,確保行人通行安全不再只是口號,而是具體可行的政策落實。 (相關報導: 機車熄火用牽的算違法嗎?15000元直接沒了!律師揭判決結果,多數車主都搞錯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