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孫文還活著,也不能在台灣說母語?他道出當年國民黨「禁說母語」政策的荒謬

2019-03-2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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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在是完全自由開放的社會,只要不違法,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不過在戒嚴時期,很多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當時統統都不准做。例如現在的小學生必須學母語,有以母語播出的電視台;不過曾經有段期間,在學校說母語要被罰錢,廣播電視出現母語的比例還受到嚴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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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1931年發動滿州事變後,展開對中國的侵略;同時也逐步加強對殖民地的同化,期許朝鮮、台灣等殖民地人民都能認同日本,成為真正的日本人。1937年進一步強化為皇民化運動,自當年開始禁止報紙使用漢文,公學校取消漢文科;也因「國語家庭」的獎勵制度,加上推動義務教育,能使用日語的台灣人最終高達7、8成。

1945年終戰後接管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則將如何驅除台灣人的「日本毒素」,列為重要施政目標。除了在台全面推行國語,也立即全面禁絕日文之使用。為了使國語更為普遍,台灣省教育廳在1956年規定,各級學校及公共場所一律使用國語,並祭出掛狗牌、罰錢、跑操場等處罰,禁止學生在校使用母語

(圖/想想論壇)
1996年的電影「狗蛋大兵」,以戲謔的方式呈現早年在校園內禁止說方言的情況;只要說方言,就會遭受掛狗牌、罰錢、跑操場等處罰。(圖/想想論壇)

廣播與電視

不過在廣大的基層社會、庶民文化,台語仍是台灣的強勢語言。不管是廣播、電視、電影,台語使用者就是最大客群。例如自1970年開播的布袋戲「雲州大儒俠」廣受歡迎,一度創下90%的超高收視率,因而不斷推出續集,嚴重妨礙到政府所推行的國語運動。

當時主管電視的教育部文化局,在1972年函令電視台,每天播出的台語節目,不得超過1小時。國民黨文工會進而要求台視審查劇本,最後在屢審不過下,於1974年6月停播。

而在行政院新聞局於1973年自教育部接手廣播、電視、電影業務後,決定制定「廣播電視法」,全面規範廣電業務,包括節目內容、國語使用比例等。法案在立法院的審查過程中,屢有立委要求政府督促電視台提升節目水準、禁用方言

不過顧及全面使用國語,將面對外國影片是否要全面配音,部分不諳國語的漁民出海作業時只能依賴廣播,就連「蔣總統秘錄」都以台語播出了。

最後並未在1976年實施的「廣電法」全面禁止使用方言,而是規定應逐年減少方言比例。並於施行細則明訂,廣播的國語播音比例不得少於50%,電視不得少於70%。然而實際上的限制,則是每天只能有1小時的方言節目、播出1首方言歌曲

電影

電影則因有「電影片檢查」制度,未獲「准演執照」者不得播映。因此在1983年制定「電影法」取代「電影檢查法」時,就沒再規範國語的使用比例,僅定義國產、本國影片是使用「本國語言」。

例如描述二戰期間台灣農村社會的電影「稻草人」,劇中的日本人當然是說日語,但台灣人竟然說著那個時代尚未出現的「台灣國語」。導演王童曾說明,因為政府強力執行國語政策,掌控給否「准演執照」的生殺大權,所以乾脆拿國語版送審。只留兩個台語版偷偷在台北遠東戲院與三重某戲院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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