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自覺理虧的人才會恐嚇環評委員

2019-03-2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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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連環評委員都沒有否認,竹圍到紅樹林路段經常塞車的事實,也同意這個情況需要改善,但改善的方法並不只有蓋淡北道路,還有很多其他選擇。畢竟任何開發都是一個生態系的滅亡,特別是這條路臨近淡水紅樹林重要溼地,如果有其他不必開路、也能改善的方法,環評委員當然要提出來,不提出來反而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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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日前雙北達成共識將一起出資建淡北道路,13天日進行環評大會審議,會前環團在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日前雙北達成共識將一起出資建淡北道路,13天日進行環評大會審議,會前環團在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評審查包括生態環境、經濟及文化

環評委員提的內容包括,竹圍路廊跟捷運淡水線平行,中間有紅樹林及竹圍站,目前淡水捷運尖峰時段6分鐘才一班,而中永和卻3分鐘就有一班,如果能增班,或許道路交通就能改善不少。

而且關於淡水的道路方案,還有民國113年將完工的淡江大橋、去年已通車的 淡海輕軌。此外,依照新北市調查,86%都是一個人開車,能否透過交通管理手段、而不是開路來改善?

而就算淡北道路有其必要性,但路開了之後車流反而更多,這已經有太多前例可以印證,所以這條淡北道路能撐多久不塞車,這也是環委要求新北市政府應該想遠一點,做一個長久交通規劃的理由。

或許有人會說,環評委員只要評估環境因素就好,不必管交通怎麼管理,但環評審查沒有這麼狹隘,何況環評法第四條是這樣寫的:

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審查、追蹤考核等程序。

因此要求評估開路以外的替代方案,本是環評員該做的事,何況開路之後,原來的地景就消失,汙染隨之而來,討論環境當然包括開路與否。

多年來,中央及地方政府都以紓解交通為由,開闢各式各樣的道路、徵收土地,但其實人民很想知道,紓解交通只能開路嗎?有沒有其他選擇。都市計畫、區域計畫也只能檢視計畫內的配置合不合理,至於開發是不是唯一選擇,就沒有討論餘地。如果連環評會都不能討論這些,那就需要舉行聽證會了。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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