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柯文哲「不花一毛」奪蛋 回饋接手財團要花更多?

2016-04-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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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北市長柯文哲煩惱的大巨蛋問題,雖然目前和市府走向合意解約,但巨蛋新主除需幫市府負擔百億價金外,還需自砍商業營運空間、通過公安測試,以符合市府的高公安標準,讓接手者望之卻步。(資料照,顏麟宇攝/圖片合成:風傳媒)

讓台北市長柯文哲煩惱的大巨蛋問題,雖然目前和市府走向合意解約,但巨蛋新主除需幫市府負擔百億價金外,還需自砍商業營運空間、通過公安測試,以符合市府的高公安標準,讓接手者望之卻步。(資料照,顏麟宇攝/圖片合成:風傳媒)

大巨蛋「合意解約」爭議未歇,台北市政府已多次洽詢第三方財團接手巨蛋,巨蛋新主除需幫市府負擔百億價金外,還需自砍商業營運空間、通過公安測試,以符合市府的高公安標準。然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財團已私下表示,評估獲利空間後,根本不願意接手,若市府要尋求為巨蛋爭議解套,勢必得放低身段請求財團幫忙。屆時,拉長BOT營運獲利期限、主動為財團創造利潤空間等,都有可能成為柯市府「回饋」第三方財團的方式。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對此回應,此說法屬臆測,無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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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有意接手 找上遠雄溝通 

柯文哲市府有意透過第三方接手大巨蛋的續建,且積極私下尋找接手的財團,打算透過第三方財團賠付巨蛋價金,如此,市府就不需經手鉅額款項,據消息指出,接手機會最高的中信集團不但跟市府接觸過,有過共識,中信也曾主動找上遠雄,傳達市府有意讓其接手的意思,想與遠雄有進一步溝通。據悉,在檯面下,市府透過非官方身分,在喬巨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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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中)有意透過第三方接手大巨蛋的續建,積極私下尋找接手的財團,打算透過第三方財團賠付巨蛋價金。(資料照,吳逸驊攝)

利用第三方產權移轉 仍有圖利特定財團疑慮

在市府宣布解約後,柯市府遭外界批評私下尋找財團兜售巨蛋,有圖利特定財團之嫌,就連市府政風處也不諱言確有疑慮,柯文哲當然不希望落得「做市長4年、打官司10年」的窘境,因此,考慮私下與第三方達成默契,或可由第三方財團買下遠雄為巨蛋建立的「遠雄巨蛋事業公司」,透過「民間」產權移轉的方式,解套柯文哲圖利特定財團的質疑聲浪,市府屆時便可宣稱並非市府主導,而這種互相購併的作法在民間,並不罕見。

前建築改革社社長呂欽文認為有此操作的可能,然而,若市府這樣做,就會有被批為暗盤交易風險,遠雄或可與巨蛋新主達成私下默契,不和下游協力廠商解約,續用既有的建材或放任堪用的建物續建,此時,就失去了公部門監督的管道。不過,熟悉遠雄的產業界人士私下分析,第三方購買遠雄關係企業的作法行不通,依照遠雄傳統的企業文化,從來沒有賣過任一家關係企業,推測遠雄董座趙藤雄也不會首肯。市府也回應表示屬臆測之詞。

建築改革社社長、建築師呂欽文(曾原信)
前建築改革社社長呂欽文認為,市府找特定財團接手,就會有被批為暗盤交易風險。(資料照,曾原信攝)

此外,若市府與遠雄確定採取「合意解約」路徑,表示雙邊都在「沒有犯錯」的情況下終止契約,則市府先前頻對遠雄指控,遠雄方勢必會要求道歉,或對市府提告,府方就必須說明,合意解約是奠基在什麼樣的條件與理由之上,否則,市府為求讓大巨蛋盡早落幕,捨「片面解約」不走,委身「合意解約」一途,由此衍生交接不合上的民、刑事訴訟,柯文哲若用公帑打官司,就有慷人民納稅錢之慨,成就自己民調不墜的嫌疑。

第三方鉅額買蛋  市府勢必要「回饋」

就賠償金的部分,遠雄喊價370億元,市府還價250億元,推測會在250-370億間取得共識。據談判原則,賠償金除了就財務會計人員客觀鑑價外,當然也有雙邊「政治喊價」的空間,也就是「面子之爭」。

另外,目前與遠雄有合約的巨蛋工程協力廠商約有20多個,包含長榮重工、中華電信、春源鋼鐵等知名企業,他們與遠雄的合約因蓋蛋存在,因巨蛋脫手解約,遠雄身為下包合約的甲方,賠付下游的違約金當然會要求市府一併付錢,市府法務局當前的對外說法是不會接受,但若雙方確定走向「合意解約」,則表示市府承認錯不在遠雄,則府方有什麼理由不賠?邏輯上顯然繞不過去。這是市府正在面對的難關,府內人士坦言,這確實是市府一直沒有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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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合意解約,遠雄身為下包合約的甲方,賠付下游的違約金當然會要求市府一併付錢。(資料照,吳逸驊攝)

合乎公安標準 獲利勢必減少

就巨蛋公安部分,市府沒打算拆蛋,且明白對外告知,公安問題不為下一位接手者改變,則接手的巨蛋主人勢必得砍巨蛋園區的商業量體,以合乎柯市府的公安標準,代表的意義是接手的財團,每一年從園區周邊的百貨、影城、商城獲利空間會大幅減少。

串連上述邏輯,遠雄原估40年才能將興建大巨蛋與商城的成本回收,BOT合約到期的50年後,估計會獲利10-20%,當新財團花大錢幫柯文哲買蛋賠款,又被要求減少獲利設施以符公安,長期而言,新主的獲利空間絕對差遠雄一大截,知情人士分析後直言:「又要賠錢、又要安全,有人要接?哪有這種事!」經證實,確實有知名財團在聽完市府簡報後,表示不可能承接巨蛋的意思。

市府「回饋」 可能拉長營運獲利期

若市場沒有財團在財務評估後接手,市府若有求於人接手,就得釋出一些「好處」,那麼,市府要用什麼作為「回饋」呢?相當有可能的作法是讓新財團擁有較遠雄更久的營運獲利期,合約協議較遠雄的50年更長,或可能達60年、70年以上,讓財團賺飽了再離開,算是給付市府的「面子錢」。若真是如此,市府為財團創造的利潤空間,已讓台北市民失去了土地在未來多出來的10-20年中,用於更積極造福民眾的可能,比方說,更改作為公共住宅供民眾承租、托老托嬰中心供民眾改善生活品質。

台北大巨蛋。(顏麟宇攝)
台北市府為求解套,可能讓新財團擁有較遠雄更久的營運獲利期,合約協議較遠雄的50年更長,或可能達60年、70年以上。(顏麟宇攝)

對於是否會延長與巨蛋新主的BOT契約,為財團創造獲利空間,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回應表示,關於延長BOT契約的說法屬臆測,相關財務的評論都還沒有根據,也無法評論。林鶴明也表示,請外界不必多做揣測,市府未來還是會依約依法解決相關問題,後續有新的進度會定期對外說明。

「免錢的最貴!」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在檯面上說市府解約「不花一毛錢」,但真正所費不貲的都在檯面下。市府若為平息巨蛋爭議有求於財團,就得用屬於全民的某些東西去「交換」,未必是錢,卻可能是比錢更珍貴的東西,若民眾在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就失去某些資產,這才市政府最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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