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大屠殺兇手抱怨單獨監禁「不人道」 法院判他贏!

2016-04-2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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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背77條人命的2011年挪威大屠殺兇手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身背77條人命的2011年挪威大屠殺兇手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2011年7月挪威首都奧斯陸(Oslo)爆炸案以及於特島(Utøya)大屠殺兇手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從2012年起入獄服刑21年。儘管挪威監獄向來以設備完善聞名,但布雷維克卻抱怨獄方對他的單獨監禁處遇,將法務部一狀告上法院。挪威法院20日判定挪威政府確實侵犯原告人權,而且還要支付33萬挪威克朗(約合新台幣131萬)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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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判決公布後,除了挪威政府大感驚訝,包括美聯社等外媒也紛紛表示意外。挪威政府堅稱,布雷維克的抱怨根本不合理,獄方對他單獨監禁完全是出自安全理由,布雷維克在獄中當然有受到人道對待。挪威政府律師恩布蘭德(Marius Emberland)說:「我們非常意外,也不同意法院的見解。」

身背77條人命的2011年挪威大屠殺兇手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身背77條人命的2011年挪威大屠殺兇手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雖然兩造律師在宣判前都說,要是判決不利於己,一定會上訴到底。但政府律師恩布蘭德在宣判後改口,只說會先仔細研究判決再說。路透社稱,挪威的法務部長安努森(Anders Anundsen)在得知判決結果後,也還尚未表示是否會繼續上訴,而挪威的法務部正是本案被告

被判21年重刑的恐怖屠夫

極右派分子布雷維克1979年生於挪威,現年37歲。2011年7月22日犯下震驚世界的屠殺案。他先於奧斯陸政府大樓外引爆炸彈,導致8人死亡。隨後又在於特島開槍掃射一個政黨青年夏令營,導致69人死亡、319人受傷。由於挪威沒有死刑也沒有無期徒刑,2012年8月布雷維克遭判處挪威司法最重刑期:有期徒刑21年。

挪威極端分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挪威極端分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入獄後,布雷維克與其他囚犯分開,獨居10坪套房,套房內共有3間房,包括生活起居室、研讀室、運動室,備有電視、無連網功能的電腦、遊戲機台,他也能準備自己的食物和自行洗衣。不過布雷維克每天有22到23個小時遭到單獨監禁,無法與其他犯人接觸。布雷維克能借書、寫信給任何人,但是獄方會一一審查,一旦發現違反法律或鼓動外界發起非法行動,獄方有權阻止。

布雷維克控訴:單獨監禁不人道!

布雷維克認為挪威政府「殘忍且羞辱」地對待囚犯,控訴挪威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審理本案的奧斯陸地方法院的法官塞庫利克(Helen Andenaes Sekulic)認為,布雷維克從2011年7月22日起就受到單獨監禁的待遇,法院卻找不到禁止他與其他受刑人接觸的理由,尤其獄方聲稱這是出自安全理由,但監獄本身就已經是被高度監視戒備、因此具有高安全性的場所。

挪威極端分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挪威極端分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法官說,布雷維克不只跟其他受刑人用厚重玻璃隔開,連他與自己的律師見面時,也是受到相同待遇。布雷維克很長一段時間,在夜晚睡覺時每半小時醒來一次,有時還會在有女性警官在場的情況下遭脫衣搜身。法官認為,獄方對布雷維克實施單獨監禁時,並未考慮到他的心理狀況。

挪威法院:獄方不該如此對待囚犯

塞庫利克法官在判決中表示:「在考慮本案的所有關鍵事實之後,法院認定獄方對布雷維克的處遇是一種不人道的對待。」「對於不人道及羞辱待遇的禁止,代表了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這對於任何人都該一體適用,無論是恐怖分子還是殺人兇手。

挪威極端分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挪威極端分子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美聯社)

不過對於布雷維克抱怨獄方侵害他的通訊自由,法院並不同意原告主張,因為獄方對布雷維克信件的事先審查,仍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獄方曾提出一封布雷維克在2013年所寫的信件,當中提到「我知道要怎麼解決獄警」、「我知道怎麼用獄中的材料,製作出10到15件致命武器」,而且布雷維克的通信對象往往是一些右翼的極端分子。

判決引發熱議

除了挪威政府對判決結果感到意外,當初在於特島大屠殺中倖存的受害者更是大感震驚。一位倖存者彼得森(Eskil Pedersen)對挪威廣播公司(NRK)表示:「(聽到這消息以後)我先是大感驚訝、然後是憤怒與沮喪。老實說,他這樣的罪犯還能贏得判決,根本就像是在我的內臟上打了好幾拳。」

不過另一位大屠殺的倖存者伊勒(Bjoern Ihler)倒是願意肯定法院的見解。他在推特上表示,這項判決顯示挪威的司法體系確實有在運作,在如此極端的狀況下仍願尊重人權。「我們認為我們應該要嚴肅看待這項判決,並且思考我們要怎麼對待囚犯,如何讓他們免於遭受虐待。」

挪威當地報紙《Verdens Gang》20日在社論中痛罵,這根本是一起錯誤的判決,因為法院竟把單獨監禁看成是酷刑一般的大事。奧斯陸大學法學院的教授拉森(Kjetil Larsen)也對媒體表示,這項判決令人吃驚,日後被推翻的可能性也很高。因為法院顯然把獄方的安全考量等閒視之,「這很可能是日後政府提起上訴的主要理由」。

挪威一個犯罪受害者及其親屬的支持團體的負責人克里斯汀(Lisbeth Kristine)也對挪威廣播公司表示,他對本案判決感到驚訝與失望。唯一令人有些安慰的,是至少法院不認為他寫些偏激內容的信件給極右派分子是有理由的。布雷維克的律師史多維克(Øystein Storrvik)則說,他對這次判決相當滿意,對於通訊自由的部分布雷維克不會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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