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叫我露西.史東!」美國19世紀女性主義先鋒首開風氣拒冠夫姓 逾百年來卻湮沒歷史洪流

2019-03-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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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為女權奮鬥,死後卻默默無聞 

南北戰爭結束後,史東與斯坦頓與安東尼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與第15修正案的看法不同,史東與她們日漸疏遠,並拒絕與她們合作撰寫外界視為19世紀女權運動權威敘述的《婦女選舉權歷史》(The History of Woman Suffrage),因此書中對史東的著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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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的露西史東(Wikipedia/Public Domain)
老年的露西.史東(Wikipedia/Public Domain)

1893年,史東去世,名氣始終未如斯坦頓與安東尼響亮。不過,20世紀仍有一些女權運動者支持史東的理念,認為婦女婚後應該有權保留原來的姓氏,並採取了實際行動:1921年,美國作家、報導過一戰的《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記者露絲.海爾(Ruth Hale)成立「露西.史東聯盟」(Lucy Stone League),美國雜誌《紐約客》(The New Yorker)共同創辦人、《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女記者珍.葛蘭特(Jane Grant)也加入這個聯盟。這個聯盟的座右銘是「我的姓氏象徵我的身分,絕不能丟失。」

美國已婚婦女絕大多數仍冠夫姓

雖然美國普通法並未要求已婚婦女冠夫姓,但過去各州法律基本上都強迫婦女這麼做:1970年代之前,美國已婚婦女無法用娘家姓氏領薪水,她們的護照、駕照、銀行帳戶、投票都不能用娘家姓氏。

然而,自1975年以來,各州通過法律,讓已婚婦女比以前更容易保留娘家的姓氏,但現在美國不冠夫姓的已婚婦女仍是少數:2015年,《紐約時報》為「谷歌消費者調查」(Google Consumer Survey)做的調查報告指出,美國近年結婚的婦女只有約2成不冠夫姓,而1970年代首次結婚的婦女有17%不冠夫姓。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蕭柏(Laurie Scheuble)指出,一般來說,保留娘家姓氏的女性傾向晚婚,而且往往不是虔誠教徒,而且這麼做的白人女性多過少數族群的婦女。2005年,美國知名的《經濟展望期刊》(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針對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校友的一項研究指出,事業有成的婦女比較可能保留娘家的姓氏,而不冠夫姓;一名婦女結婚或生第一個孩子的年齡越晚,冠夫姓的機率越低:當女性每晚一年結婚或生下第一胎,冠夫姓的可能性下降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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