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賢專欄:查禁香港民族黨 北京「公函治港」

2019-03-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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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提出將香港民族黨列為非法組織,證據就是召集人陳浩天在多個公開活動、傳媒訪問中的發言,難道這不是以言入罪嗎?(資料照,美聯社)

港府提出將香港民族黨列為非法組織,證據就是召集人陳浩天在多個公開活動、傳媒訪問中的發言,難道這不是以言入罪嗎?(資料照,美聯社)

北京政府吹響反對港獨的集結號,港政也得奉命行事,取締香港民族黨以對北京表效忠。特首林鄭月娥自承收到北京公函,要求港府報告禁止民族黨運作詳情,北京等於用公函指導港府。

香港民族黨在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正式被香港政府刊憲(指在香港政府發布公告、啟事及法例等的官方出版物《憲報》上刊登)生效,禁止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成為非法組織後,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按機制向行政會議上訴,行政會議成立行政上訴委員會,於今年一月中召開聆訊處理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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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後首次,用公函要港府交報告

結果一如所料,在二月二十一日正式發信駁回有關上訴。除非民族黨成員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即由司法機關審核行政、立法機關作為的合法性),否則香港民族黨成為非法組織已成鐵一般事實。

北京政府吹響反對港獨的集結號,香港政府也得奉命行事,繼取消選舉候選人與議員資格後,取締香港民族黨也成為港府對北京效忠、立功之傑作。行政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也只是因應實際政治需要必須要走的程序,一方面彰顯港府已經讓香港民族黨成員有足夠時間和機會進行申述,減低部分市民的疑慮;另一方面則可以製造有利環境及條件,以面對日後可能會出現的司法覆核。

香港民族黨上訴失敗是意料中的事,但一份來自北京的公函卻令大家大感吃驚。

在二月二十六日的港府記者會上,特首林鄭月娥除了公布香港民族黨上訴失敗的結果外,也自行披露收到北京政府的公函,指北京支持港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要求港府向北京提交報告,交代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詳情等有關情況。

林鄭月娥就此向記者表示,她「個人傾向公開」該份呈交北京的報告,但考慮到往後或有司法覆核等法律程序,因此政府會先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是否在法律程序完結前公開報告。

2019年2月,中國國務院發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言(AP)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除了公布香港民族黨上訴失敗的結果外,也自行披露收到北京政府的公函。(資料照,AP)

公函成為一把架在香港頸上的刀

北京政府公開向港府就香港內部問題致函,要求香港政府提交報告,這是香港主權移交二十二年來的首次。根據中國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公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在香港民族黨事件中,雖然北京選用公函來體現一國兩制,已是相對溫和的表現,但這已經足以對香港產生政治壓力,尤其影響往後潛在的司法覆核程序。

《基本法》四十八條講述特首的職能,第八項就提到特首需要「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而北京給予港府的公函,就是體現取締民族黨等組織,均是北京政府向港府明確發出的「指令」。不只行政機關,即使法院也只能跟從《憲法》和《基本法》來進行裁決,所謂的司法獨立在這類涉及港獨組織的案件、聆訊最終蕩然無存。

過往數次人大釋法,包括一九九九年居港權釋法;二○○四年釋法,將普選辦法由香港自己決定的「三步走」改為需要經全國人大確定的「五步曲」;一六年就議員宣誓進行釋法,均被視為破壞司法獨立和變相立法的決定。人大釋法最少還要經過程序,但公函寄港打開先例,將會成為另一把架在香港脖子上的刀,對香港構成政治壓力。

不只政府要檢視議員、選舉候選人是否支持港獨等分裂國家主張,將來公營機構、大專院校等也要對整頓「港獨風氣」從嚴發落。如三月初有一名具有港獨學生組織背景的理工大學碩士生,因為去年闖入校內行政大樓抗議,涉嫌「誹謗、攻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故意破壞或毀損大學財產」等指控,而被勒令即時退學和終身再不獲大學錄取。

在○二至○三年《基本法》二十三條進行本地立法諮詢期間,港府曾說明「分裂國家罪」只是針對「嚴重非法手段」,如採用嚴重暴力手段和嚴重損害財產、對公眾人士健康或安全產生嚴重危險、嚴重干擾電子系統等,才屬於觸犯《國家安全條例》的嚴重罪行。

而時任律政司長梁愛詩與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也表示,「任何人只要不煽動他人使用暴力分裂國家就沒有刑責」、「煽動刊物必須具暴力行動計畫的明確訊息」,在法例下不可能「以言入罪」。

香港已走到了以言入罪的地步?

不過事隔十多年,港府提出將香港民族黨列為非法組織,所提出的證據就是召集人陳浩天在多個公開活動、傳媒訪問中的發言,難道這不是以言入罪嗎?而北京給予香港政府的公函,就為這種以言入罪的調查背書,製造寒蟬效應。

最近中國年度人大、政協兩會揭幕,中共領導人在眾多環節發言時,都表示支持打擊港獨勢力,為港府取締港獨組織「搖旗吶喊」。香港民族黨只是首個祭品,將來會有更多港獨團體被列為非法組織。而北京「公函治港」先例一開,亦是加速整個兩制「一國化」,強化中港之間的上司、下屬地位,進一步將北京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具體落實的三大趨勢。

*作者為專欄作家,本文原刊《新新聞》1670期,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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