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二寶爸不滿「遭蓋火鍋」…竟趁洗球「猛砸高中生」!害他腦震盪還辯:不知是未成年

2024-05-1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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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二寶爸疑似不滿遭17歲少年「蓋火鍋」,竟趁洗球時,拿起球猛力砸向少年的頭部。(示意圖/取自Pexels)

鄭姓二寶爸疑似不滿遭17歲少年「蓋火鍋」,竟趁洗球時,拿起球猛力砸向少年的頭部。(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45歲鄭姓二寶爸2021年11月至豐樂籃球場打球時,過程中疑似不滿遭17歲少年「蓋火鍋」,竟趁洗球時,拿起球猛力砸向少年的頭部,造成對方左臉左耳挫傷、腦震盪,鄭男因此事後被少年提告傷害罪,一審被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不過,鄭男不服判決上訴,辯稱不知少年尚未成年,最終因此被改判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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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和少年2021年11月間在豐樂籃球場產生衝突。(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鄭男和少年2021年11月間在豐樂籃球場產生衝突。(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根據判決書,鄭男2021年11月與少年各自組隊進行3對3籃球比賽,過程中鄭男帶球切入上籃時卻被少年「蓋火鍋」。不料,鄭男竟因此懷恨在心,趁洗球時,拿起充飽氣的籃球用力向少年砸去,造成少年左臉左耳挫傷、輕微腦震盪,他也因此被少年提告傷害罪。

對此,鄭男先是辯稱因少年配戴口罩,相貌與成人無異,因此他並不知道對方未成年,更反控少年趁他投籃時,握拳朝他的胸口推擠,害他差點摔倒受傷,他才憤而用球砸向對方,但並未砸中少年的臉,主張對方的傷勢是先前打球時造成,並非因自己丟球導致。不過,鄭男後來又改口表示,他是因被少年推擠,在空中失去重心,才一時失手,讓球砸中少年。

台中地院法官一審審理時,認為少年的長相相當稚嫩,不採信鄭男「不知道他未成年」的說詞,同時依據在場人士證詞,認定鄭男是故意向少年丟球,涉犯傷害罪屬實,最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鄭男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認為,鄭男和少年發生爭執的籃球場並非校園球場,且少年當時將近17歲,身型又比鄭男更加高大,加上當天球場除少年與其同學,其他都是成年人,鄭男確實可能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者,故取消加重刑部分,改判拘役45天,易科罰金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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