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性別平等在職場上更落實,桃園市政府推出「補助雇主提供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計畫」,當公司種有同仁遭遇性騷擾,雇主支付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之費用,桃園市政府每案補助新臺幣2000元,每案最多補助4次,最高達8000元。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供或轉介遇職場性騷擾申訴人或被害人心理諮商,並已支付該費用的雇主,可以向本府勞動局提出補助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計畫懶人包》最高領8000元現金
申請期間
113年3月8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
提出申請日之認定,以本府勞動局收受申請書之日期為準;以郵寄掛號方式申請者,以交郵日之郵戳為憑。
補助金額
本計畫係補助雇主提供並已支付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人或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之費用。接受心理諮商時間單次至少需40分鐘以上,每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00元,每案最多補助4次。補助結果核定依勞動部最後審查為主,且至當年度經費用罄即截止。
申請流程及應備書件
1.雇主於協助該案職場性騷擾申訴人或被害人結束心理諮商服務,並已支付該費用後,檢附下列文件於補助申請期間向本府勞動局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 申請書。
2. 心理諮商事實聲明(含簽名或蓋章)。
3. 事業單位(或自然人雇主)切結書。
4. 桃園市政府領據及事業單位(或自然人雇主)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 局存摺封面影本。
5. 事業單位合法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自然人雇主國民身分證件正、背面影本。
6. 諮商收據及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