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未取得使用執照 議員爭取桃機遷戶合法化

2017-11-0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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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遷戶超過40年未取得使用執照,桃園市議員許清順盼市府組成專案小組協助遷戶合法化。(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桃園機場遷戶超過40年未取得使用執照,桃園市議員許清順盼市府組成專案小組協助遷戶合法化。(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民國57年民航局確定要在桃園大園興建國際機場,原機場範圍內住戶為配合施工全數搬遷,當時地方政府要求民眾自行覓地建屋,並允諾保證任何地目皆可合法申請,並告知民眾可先行興建無妨,爾後再補相關手續,且當時建築法規尚未實施,於是民眾皆先行興建房屋,後續卻遲遲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地目也仍舊編為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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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許清順說,當時興建房屋屋齡皆超過40年,也已老舊不堪,民眾重整老屋卻因無執照而無法執行,盼市府是否以相關專案規劃,使民眾能順利將老屋修繕或重建。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當時國際機場拆遷戶主要遷至桃園陽明社區及大園菓林社區,至於零星拆遷戶,及自己拆遷自己興建,遷移後並未變更為住宅區,責請都發局找出相關佐證深入研究並專案處理。

電子公文系統納入各議員服務處

針對目前議員服務處與市府往來公文仍舊以紙本為主,許清順認為,不僅不符合環保,公文往返寄送時間更是影響陳情案件主因之一,以會勘公文為例,若承辦發文遇週末,該公文往往於會勘當日前都不一定能收到,還頇先行電話通知,不僅失去公文通知意義,也拖累行政效率,更造成議員服務處與民眾、市府單位之間不必要的誤會。

許清順說,目前市府內各單位以電子公文處理,若電子公文能用於各議員服務處,不僅大大節省用紙量,達到環保目的,更能節省公文往返寄送時間,提高行政效率,可謂一舉數得。

市府表示,公文若為3天內會勘公文,各機關將先以電話方式通知,惟電子公文涉及文號、行政機關法令等議題,目前仍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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