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該不該給薪?她霸氣向鄉民宣戰:強逼企業給薪,只會讓守法公司不敢開實習缺

2018-03-0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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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遲疑,要不要寫這個話題?在這個當口,一定犯眾怒,鄉民準是把我罵翻了,但是思來想去兩天之後,決定依照自己個人的價值觀,寫下內心最真誠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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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源起是這樣的:我有個朋友Charles人到中年,還像個熱血青年,奉獻自己,經營一個同業的學習性社團,固定舉辦講座,幫助大家在專業領域上日益精進。

企業,為何不提供實習機會?

一個人默默耕耘、無償付出8年之後,Charles想到嘉惠在學的研究所學生,讓他們一起參與,從策畫主題起,邀請講師、在社群媒體上寫文案做宣傳,並與業界的前輩互動學習,提前建立人脈,還可以撥出三分之二的時間用來免費聽課。於是他推出一個實習生計畫,每個月52小時,並提供津貼2千元。

到今天我都記得,當時Charles跟我提到這個計畫時,兩眼炯炯發亮,看得出熱血又在他的身體裡沸騰。遺憾的是,一番美意被扭曲了…

這個消息被po到PTT上,引起鄉民公憤,他們用的邏輯一向是對價關係、換算原則,一算的結果,竟然每小時只領到38元,於是媒體跟著報導,連勞檢單位都表示要找Charles談一談,因為凡是勞務都必須支付薪水,而政府規定最低時薪是140元,Charles依法是有爭議的。

這件事引爆出一個陳年老問題,實習要不要給付薪水?

我私底下訪查過,年輕人普遍一致認為,實習當然要付薪水!如果企業不付,他們第一個反應無他,就是認為又是一個慣老闆,剝削勞力,必須向媒體爆料,或到勞動局檢舉。可是當我反過來了解企業端,發現奉公守法的企業其實都不太敢接實習生。

我的讀者Jimmy在竹科任職,他說,過去他們公司很願意提供實習機會,現在卡在必須支付薪水,已經不再提供。公司的理由是,一名新人任職兩年之後才能有符合薪水的產值,短期實習生既無法有貢獻,還要額外撥出2至3名資深員工來陪同與教導,而這些前輩的時薪都至少在500元以上,並且供餐、出設備、出錢,最後可能被爆料剝削實習生,令公司心寒到極點,Jimmy不禁發出一聲長嘆:

「到底是誰在剝削誰?」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大企業可以從實習生找到有潛力的人才,提前綁住人才,就會有意願給付薪水。而什麼是有潛力?就是名校或理工醫護科系學生。這樣的結果只有一個:

有些學生難以獲得良好的實習機會,特別是私校的非理工醫護學生。

這也叫實習嗎?

一名私校的行銷系學生,校方規定有實習時數,於是老師想盡辦法運用私人關係,安排他到一家咖啡店實習。你以為是星巴克嗎?不是!是台中一個偏僻地方的一家小店,只有老闆娘一個人,雇不起任何下手。這樣的店,要實習什麼?這名學生理想比天高,雄心壯志地提出一個展店計畫,老師也讓他過關。後來呢?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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