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慣老闆總是那麼囂張?她:因為比起是非對錯,我們的社會更在乎和諧

2016-12-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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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的朋友近日捲入了一件勞資糾紛。在服飾店打工數月後,由於個人因素與服飾店的管理制度問題,在上個月提出離職要求。於此同時,其他幾位同事也紛紛有意求去,而老闆在悲情攻勢挽留不成後,便對他們冷嘲熱諷,原先職場上的紛擾此時更加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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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老闆的典型說法:我們規定就是如此

在這家服飾店中,老闆給予正職員工強烈的業績壓力,並訂下幾乎無法達成的金額作為獎金標準;店裡生意熱絡時,員工總被留下至超出原定下班時間,有時甚至沒有領到加班費;原本說好的公司聚餐福利,也在老闆本人擅自決定下更改規定至需工作滿一年才享有。

眾離職員工在談判時也曾向對方提醒政府的相關法律規範,然而老闆只是不斷地搬出「公司規定本來就如此」的推託之詞,認為既然訂出了規定,員工應主動了解並遵守,絲毫不把違法的作為放在心上。結算薪資時更是以各種名目扣錢、拖延繳交明細。

其實這個雇主的行徑反映了一個不正常卻普遍的現象:台灣幾乎半數以上的工讀環境都是不合格的。

「看得到,吃不到」的保障

依照勞基法規定,除了基本薪資有一定的標準之外,超時工作應給付原訂時薪的1.33倍作為加班費;不分兼職正職兼職,公司應替員工報勞健保;上班即使遲到,公司也只能依比例扣除非勞動時間的薪水。

然而回到現實,從學生打工族群的角度看,這些法律條文常是遙遠、夢幻的存在。一般的餐飲或服務業來說,能夠領到規定基本薪資已是不錯的,不少店家開出的條件甚至更低,而除了大型連鎖企業之外,願意替工讀生投保勞保的店面實在是少之又少。在工作機會幾乎飽和的情況下,還是有不少人願意屈就自己。

怕麻煩造就厚臉皮:社會惡性循環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店家能如此暢所欲為? 以文章開頭所舉的例子來說,原本的店內規定已不合理,員工離職時拿出相關法律條文警告後,雇主仍然我行我素,便是由於長久以來這些問題並沒有被解決,雇主從未受到應有的懲處、付出相應代價,因此一口咬定大家不想鬧事的心態而為所欲為。

其實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常常能深刻體會到:比起在乎事情對錯,我們的社會更在乎的是和諧。即使有被誤會的地方,也不一定需要解釋清楚;即使受了委屈,大家也傾向期待不再惹出什麼事端。我們努力維持表面的和平、避免衝突,但是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就因此解決了嗎?

我們害怕給身邊人添麻煩、怕自己惹上官司,導致在群體生活中為了保持和氣、避免爭執,即使吃了虧也選擇自己吞下。但不敢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的結果,便是使對方有機可乘。當大部分的人都不希望撕破臉,臉皮較厚的人所說的話便如同被默許,加上在台灣的職場裡輩分和雇傭關係被塑造的很重,慣老闆得以一直生存。

大潤發的法籍主管孔祥恩在今年十月受訪時,也談到相關的議題。來台灣工作已經三個年頭的他說,在這裡最詫異的事情是沒有人反抗他。在法國,人人都習慣為自己爭取權益,他認為公司裡的夥伴要敢說真話,才會有真正的 Team Work ,而不至淪於被交辦任務的員工。雖然法國和台灣的民情不相同,但他的一番話也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結語

對於學生或社會新鮮人來說,對抗雇主常常需要許多勇氣,畢竟在長久的學校團體生活中,我們不斷被教育要尊敬師長、和睦相處,但是必須要認清的一點是,不論老闆再怎麼套人情、把員工當作家人好好對待,只要我們是替他進行勞動、領取他的薪水,那兩邊就是資方和勞方的關係。我們若能在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不噤聲,那麼每一次的勇於爭取就是在促使大環境的進步。

文/ 孫若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維京人酒吧(原標題:從「慣老闆」看職場息事寧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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