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總統還大?翁山蘇姬出任緬甸國務顧問 引發違憲疑慮

2016-04-0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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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右至左:翁山蘇姬、緬甸總統碇喬、兩位副總統敏瑞與迪歐。(美聯社)

由右至左:翁山蘇姬、緬甸總統碇喬、兩位副總統敏瑞與迪歐。(美聯社)

緬甸上議院通過一項特殊法律,決議賦予緬甸民主派政黨全國民主聯盟領導人翁山蘇姬「國務顧問」的特別職位,此職位相當於總統的權力,能與總統與國會進行會談與協商,但翁山蘇姬已身負內閣4項職位,再加上國務顧問一職,權力恐無限上綱,但一切仍需等待緬甸下議院裁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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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職位將相當於總理的職位和責任, 這一角色將允許翁山蘇姬與議會以及總統碇喬(Htin Kyaw)協調。但該法律還需要下議院的通過,之後再經過總統的批准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在2015年的緬甸大選中,由翁山蘇姬領導的民主派政黨贏得國會的大多數席次,這也是緬甸睽違25年以來第一次公開競爭的國會大選,全國民主聯盟取得壓倒性的勝利。緬甸國會議員昂基紐(Aung Kyi Nyun)表示:「國務顧問的職位只是在討好2015大選中民主派的支持者。」

上議院此議決也激怒了保守派的軍政府勢力聯邦鞏固與發展黨(Union Solidarity and Development Party),認為國務顧問一職明顯違反憲法,將破壞緬甸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的平衡,認為此事件應交由憲法法庭謹慎評估。

根據緬甸在2008年通過的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配偶及子女不能是外國人。因翁山蘇姬兩個兒子持有的是英國護照而非緬甸護照,翁山蘇姬不得競選選總統。

2008年時緬甸政府當局趁著特強氣旋風暴納吉斯(Very Severe Tropical Storm Nargis)肆虐緬甸時舉行憲法公投通過憲法,這次投票被反對派認為具有脅迫和不公正性而遭到很多批評,但同年5月15日,軍方宣布新憲法得到了92.4%投票者的支持而通過。

但此次通過的憲法也賦予軍方對修憲案的實質否決權。憲法第四百三十六條規定,重大修憲案需獲75%議席同意。軍方指派的國會議席高達25%,而重大修憲案必須獲得75%國會議員同意,沒有軍方支持根本無法通過修憲案。國會委員會在2015年6月時提出憲法修正案,將憲法修正案的同意席次從75席下修為70席,但仍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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