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6萬退休金掰掰!銓敘部退回郭冠英退休案

2016-02-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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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長張哲琛4日認定省政府日前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決定退回郭的退休案,也就是說每個月6萬元的退休金也沒了,但郭冠英仍有行政救濟的權利。(資料照,余志偉攝)

銓敘部長張哲琛4日認定省政府日前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決定退回郭的退休案,也就是說每個月6萬元的退休金也沒了,但郭冠英仍有行政救濟的權利。(資料照,余志偉攝)

曾派駐加拿大擔任新聞處長的郭冠英,曾因辱台言論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但他為保住退休金資格,於2014年3月再獲省政府聘用,復職1個月後隨即退休,監察院二度認定任用程序有瑕疵,卻遭省政府質疑其適法性。對此,銓敘部長張哲琛4日認定當時省政府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決定退回郭的退休案,也就是說郭冠英每個月6萬元的退休金沒了,但郭仍有行政救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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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郭冠英2014年被省政府聘用後,卻隨即在1個月後退休一事,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4日轉述張哲琛在考試院院會中的報告內容。張哲琛認為,當時省府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如今郭冠英已退休,程序無法補正,只好退回退休案,郭冠英若不服,可向公務員保訓會提出復審,若仍不服結果,可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回顧郭冠英所引發的爭議言論事件,郭冠英曾被政府派駐至加拿大多倫多,擔任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新聞組長,卻在2009年3月被人發現他曾以「范蘭欽」、「郭才子」等名,在部落格發表多篇「台灣是鬼島」、「高級外省人」等辱台言論。同月底,新聞局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將郭冠英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也決議,將其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為保退休金資格 郭冠英回鍋省府

2014年2月26日,台灣省政府貼出公告徵才,郭冠英前往應徵並通過,回鍋成為省政府外事秘書,但卻在復職1個月後隨即退休,依法可領取退休金。對此,監察委員錢林慧君當時申請自動調查,欲了解省政府任用1個即將屆滿退休年齡的人員,是否符合政府機關進用人才的慣例,以及相關機關及人員是否違失。

根據監院公布的資料顯示,當時在甄試期間,郭冠英在主管評分僅獲15分,名列最後1名,但是在占50%的機關首長考評部分中,卻獲得48分,因此被質疑是否因為台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的關係,才將郭冠英分數拉到排名第1,而甄審委員會則是給予排名第3。對此,林政則說,未經面試的部分的確值得檢討,但是因為郭冠英待過加拿大,具有實務經驗,因此才會錄取。

銓敘部認定程序有瑕疵

雖然最後監察院通過糾正案,但糾正是針對機關而非對個人,若是糾正案影響郭冠英任用,且任用違法,就會撤銷任用,就無退休問題,但如果僅有瑕疵但不違法,郭冠英就可辦理退休。因此,銓敘部要求依行政程序法補正,但省府認為這是「人事行政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最後請教法務部意見,並於日前收到法務部第2次解釋函確認法律適用,銓敘部才依照《行政程序法》撤銷任用,近日就會正式作出處分,既然郭冠英的退休案被退回,代表每個月6萬元的退休金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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