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索賄遭判11年,發監前卻已潛逃出境找嘸人

2015-12-2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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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於今年11月12日做出判決,將井天博依貪污等罪判刑11年半定讞,當高雄地檢署接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通知要逮人時,卻發現井天博早已將潛逃出境。(取自Google map)

最高法院於今年11月12日做出判決,將井天博依貪污等罪判刑11年半定讞,當高雄地檢署接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通知要逮人時,卻發現井天博早已將潛逃出境。(取自Google map)

司法醜聞再一樁!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於2010年經手1件診所販賣含禁藥咖啡的案子,卻涉嫌向被告收賄以換取無罪條件,事情被爆出來後,廉檢於2012年發動搜索並逮捕收押井天博,依貪污重罪起訴,經過3年的審判,最高法院於今年11月12日依貪污等罪判刑11年半定讞。不過當雄檢要找人時,卻發現井天博早已變賣房產,疑似偷渡出境,由於他前妻及孩子在加拿大都有國籍,若他選擇依親的方式,將來得靠移民官逮人,難度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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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訓練所22期畢業的井天博,曾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他在2008年透過《中國晨報》前司法記者黃益信牽線,向醫療美容用品進口商孫雅慧購買幹細胞;井天博在2010年承辦1件販賣含禁藥咖啡的案子中,發現被告的上游廠商負責人正是孫雅慧,其涉及輸入禁藥,最重恐被判刑10年,因此心中索賄念頭。

井天博再度透過黃益信暗示孫雅慧已被查知有輸入禁藥之犯行,要求其無償提供70支、約12萬元的幹細胞針劑,隨後井天博與黃益信又發現孫雅慧的丈夫梁兆基是馬來西亞礦商,再度向梁索賄,讓2人投資礦場獲得利益,最後井天博並未追訴孫雅慧及SUN公司罪責,全案簽結不追究。

廉檢於2012年發現此案有問題,便發動搜索並逮捕收押井天博,依貪污重罪起訴,雖然檢察官在審判的過程中表示,法院不該讓井天博交保,但最終法院合議庭仍同意讓井以500萬元交保。此外,監察院也以井天博涉收賄、入出酒店行為不檢彈劾他,職務法庭並將他撤職。

最高法院於今年11月12日做出判決,將井天博依貪污等罪判刑11年半定讞,當高雄地檢署接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通知要逮人時,卻發現井天博早已將台灣的房產全數變賣、也跟妻子於去年底離婚,信用卡的最後1筆紀錄是今年9月在酒店的消費,由於井天博擁有中南美洲小國的國籍,檢方不排除其已於判決宣判前搭船偷渡離境。

因為交保人才會跑掉?雄檢、法院互推責任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曾力阻法院不該交保的雄檢23日無奈表示,「現在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太不公平。」不過法院對此也有意見,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卻稱:「法官若要羈押被告,須有法定客觀事證及理由,絕非法官疏忽讓井男跑掉,希望懂法律的檢方,不要動輒把責任往外推。」且在當時的狀況下,井天博到庭紀錄良好,被告常出國、國外有帳戶及妻女住國外,都不是法定羈押事由。

棘手的是,由於井天博的前妻及女兒擁有加拿大國籍,井天博很有可能先潛逃至國外再輾轉進入加拿大選擇依親方式成為加拿大人,若我方要抓人歸國,只能透過打移民官司,但加拿大跟我國並沒有邦交關係,難度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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