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還給中南部呼吸的自由!

2015-11-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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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台中發生嚴重空污,台中市區一片灰濛濛。(攝影‧賴建信)

11月8日台中發生嚴重空污,台中市區一片灰濛濛。(攝影‧賴建信)

「我們甚至失去了呼吸的自由!」這句民眾的感嘆,道出了許多中南部居民對空汙的無奈。細懸浮微粒(PM2.5)的議題重新受到矚目,可惜環保署引用不當數據,又有評論者斷章取義,讓地方政府想方設法的努力,再度消失在一連串政治煙火和口水中。在這些紛紛擾擾之後,灰濛濛的天空,依然看不見藍天和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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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以來,中南部空氣品質惡化,台中市衍生性細懸浮微粒約52%。這些細懸浮微粒有一定比例來自其他縣市,台中市的汙染也可能影響其他縣市。台中市提出《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等大型空汙源減少生煤使用量,並積極與台電、中龍鋼鐵協調,要求其提出具體改善作為。

然而,地方政府的分頭努力,並未得到中央的善意回應。先是雲林縣的自治條例遭環保署駁回,尤有甚者,環保署長甚至發言指「台中電廠、中龍鋼鐵的PM2.5排放量,不到總量的10%」,疑意圖弱化中央轄下之中火、中龍PM2.5對空汙的責任。

依據環保署TEDS 8.1統計,中火加中龍之原生性PM2.5排放總量,占全市比例為20.7%,若計算原生性及衍生性PM2.5,則為24.7%。環保署長的發言及依據,不僅錯置其身為環境保護主管機關的立場,亦須確認統計數據的正確性。

其實,中火、中龍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均由市府所發放及管轄,理應配合市府環保政策改善及減量。對於移動性污染源,市府也將加強車輛攔檢及檢測;逸散源則加強營建工地裸露地面積稽查管制工作、街道揚塵洗掃作業等,並非只針對中火、中龍公司開刀。

「我們或許無法改變漂流而至的外來髒空氣,卻可以減少自產的汙染源。」林佳龍市長曾提及,台中市當然無法改變外來的汙染,卻要主動管好自產的汙染,不僅守護台中市民,也保護其他縣市的居民。但此語卻遭部分評論者斷章取義,誣指台中市政府對重大汙染源絕口不提,實有失公允。

空汙雖非單一地方政府可以解決,但台中將繼續匯集各方意見,對抗空汙的腳步也絕不會停下。感謝所有重視環保、關心台中、熱愛這片土地的朋友們,提出許多寶貴意見。其實,政府與人民的目標一致,都希望看見美麗的藍天,希望在前往同一個目標的路途上,中央地方能合作改善空汙,還給中南部呼吸的自由。

 *作者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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