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彥明專文:張愛玲在臺灣──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

2015-08-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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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一年秋天,張愛玲悄悄來到了臺灣。即將離臺,被一位晚報記者發現行蹤,在報紙上寫了小小的一段新聞,張愛玲只淡淡的表示:她來臺灣是拜訪親戚。作家水晶讀到那則短短不到一百字的消息,對王禎和說笑:「那名『親戚』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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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過去,禎和不曾向別人談起張愛玲,也不曾寫下隻字片語。當《聯合文學》雜誌決定在第二十九期做「張愛玲專卷」找到他時,他還說不是時候;經過數次密談,他點點頭:「讓我試試!」

半個月之後,一九八七年一月五日我收到禎和一封限時信:

彥明:很抱歉,元旦四天假都花在寫回憶張愛玲。寫到一月四日很晚的時刻,把稿紙都撕了……

1961年10月15日攝於花蓮。左起:王禎和母親、張愛玲女士、王禎和先生。(允晨提供)
1961年10月15日攝於花蓮。左起:王禎和母親、張愛玲、王禎和。(允晨提供)

讀罷信,我心中不忍,立刻撥電話給他。他一聽出我聲音,立刻很懊惱的說:「很抱歉,我真的寫不下去。」「我懂,完全懂,沒關係,不要這篇文章了。對不起,這些天讓你那麼痛苦。」

張愛玲卷籌備得差不多了,最重要的兩篇文章卻落空,心中悵悵然:一,原擬請林以亮先生記張愛玲的電影劇本寫作生涯,因為張愛玲替電懋寫劇本時,林以亮先生是該電影公司的製片,相交極深;他身體違和,不便勉強。另一,希望禎和雜憶張愛玲,他卻寫不成。

沒有這兩篇文章,專卷似乎變得灰灰濛濛了,而張愛玲這樣一位重要的作家,要做她就得做得像個樣子,否則便不要做了。因為這種感覺,整個月日子過得沉沉鬱鬱。農曆年假之後,我忍不住拿起電話撥給王禎和,狠著心說:「明天下午兩點我來找你。」

一九八七年二月三日下午二時,我們兩坐在臺灣電視公司的電影存片室,進行了下面的訪問。

丘:為什麼寫「雜憶張愛玲」,寫到最後卻把稿紙全撕了?

王:元旦四天假都花在寫回憶張愛玲,還打電話到花蓮,查問一些事情。我耳朵不好,都是麻煩我太太替我詢問。可惜的是,時間隔得太長,二十五年多了,沒人記得起來。每天寫了撕,撕了寫,寫到一月四日很晚的時刻,頓然一悟——我寫張愛玲,那種文章會像「少男少女」寫的,我步入中年了,不好意思!覺得不宜寫,便把稿紙都撕了。

丘:但是單寫她在花蓮的遊記,不是頂有意思的?

王:我覺得此類文章價值較小,特別是研究價值小。我剛讀了《聯合文學》二十八期「關於沈從文專號的迴響」,蔡源煌教授提到:沈從文專號卷五評論部份,朱光潛先生的兩篇參考價值較小。如果評論部份再充實一點,可能更有意義。評論文章,除了要求批評的洞察力,也應力求周延;惟此,配合作家作品之精選一併刊出,更能夠評估該作家之成就。

寫張愛玲到花蓮遊玩觀察,實在沒什麼意思。這樣一位文壇重要人物,寫對她的「驚鴻一瞥」,覺得很俗套。何況那幾天的旅遊,也沒什麼特別的,引不起讀者的興趣,萬一壞了她的形象,這樣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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