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輸了 高院認證三娘是王永慶法定配偶

2015-08-0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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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長子王文洋堅稱長庚醫院董事長、「台塑三娘」李寶珠不是父親王永慶的配偶,但高等法院上周認定,李寶珠是王永慶的現存法定配偶。(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二房長子王文洋堅稱長庚醫院董事長、「台塑三娘」李寶珠不是父親王永慶的配偶,但高等法院上周認定,李寶珠是王永慶的現存法定配偶。(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的家族官司出現大進展,二房長子王文洋堅稱長庚醫院董事長、「台塑三娘」李寶珠不是父親王永慶的配偶,但高等法院上周認定,李寶珠是王永慶的現存法定配偶,等於認定三娘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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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導,高等法院的這項裁定,是起源於四房羅文源3姊弟的認祖歸宗案。7年前3人提告時未將李寶珠列為被告,2013年遭最高法院指為程序瑕疵,發回高院更審,王文洋隨即向高院主張三娘非父親配偶,無權同列為被告,並出示家譜僅記載已歿的大房王月蘭、二房楊嬌「歸(嫁)王永慶」,並無三娘的名字。

高院依據李寶珠提出2名親友以及王永慶2個妹妹的公證聲明書,認定1957年8月7日,王、李曾在北市農安街邀請親友舉行公開喜宴。法官認為王、李雖有公開結婚儀式及證人,但屬「重婚」,不過當年行為適用舊的《民法》,須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提告主張重婚無效並判決撤銷,否則重婚仍為有效婚姻,因此上周裁定「確認李寶珠為王永慶之現存配偶」,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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