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禁燒生煤 經濟部:影響經濟發展

2015-05-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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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雲林縣議會上周通過自治條例禁用生煤等,經濟部長鄧振中指出,生煤價格相對便宜,是重要的發電燃料,若沒經過妥適安排便立刻禁燒生煤,對於經濟成長將有重大影響。(蘇仲泓攝)

對於雲林縣議會上周通過自治條例禁用生煤等,經濟部長鄧振中指出,生煤價格相對便宜,是重要的發電燃料,若沒經過妥適安排便立刻禁燒生煤,對於經濟成長將有重大影響。(蘇仲泓攝)

雲林縣議會上周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若順利通過,1年後禁用石油焦,2年後將禁用生煤;對此,經濟部長鄧振中18日表示可能影響經濟發展,經濟部次長沈榮津於衛環委員會接受質詢時也說將影響供電及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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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李進勇曾號召中南部6縣市長一起簽署「禁燒生煤及石油焦」政策,希望透過制訂地方自治條例的方式,向PM2.5(細懸浮微粒)宣戰。由於此措施將直接衝擊國家能源政策,能源局不只1次發出新聞稿,批評地方政府違法,並認為地方自治牴觸《能源管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中央能源法律,仍須經環保署同意核備後才能生效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審查《溫室氣體減量法》,立委也對相關議題提出質詢。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便質問環保署及經濟部,地方陸續以自治條例管制生煤使用量有無違法問題、是否可能生效?

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目前雲林縣自治條例的詳細條文尚未送到環保署,不過由於此法條涉及能源及地方自治,屆時環保署將會同經濟部、內政部及法規會等不同部會,共同決定是否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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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長魏國彥。(蘇仲泓攝)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則說,禁燒燃煤與《能源管理法》相牴觸,並非地方自治範圍。他解釋,燃煤佔全國發電的47%,加上核電則佔總供電的65%,如果都不使用的話就只剩下天然氣及水力發電,但天然氣的成本較高,以天然氣取代燃煤可能造成電價成本上升,且天然氣接收站有選址及建置問題,可能仍需要7到8年才能完成。

經濟部長鄧振中受訪時也指出,生煤價格相對便宜,是重要的發電燃料,如果沒有經過妥適安排便立刻禁燒生煤,對於經濟成長、民生生活都有重大影響,且此自治條例與中央法令規定有所牴觸,是否要實施仍須經仔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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