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金分離,徐旭東過關蔡明忠卡關 金管會:2個月未改善將解任

2018-08-10 15:25

? 人氣

富邦金控副董事長蔡明忠涉及違反「產金分離」,金管會已要求期限內改正。(資料照,顏麟宇攝)

富邦金控副董事長蔡明忠涉及違反「產金分離」,金管會已要求期限內改正。(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富邦集團蔡家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遭點名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經調查後發現,富邦金董事會的提案,必須經過副董事長蔡明忠簽屬,因此,蔡明顯具有實質決策權。對此,金管會要求富邦金在兩個月內限期改善,未改善將命令解任蔡明忠職務。徐旭東則被認為只有代行董事長權利,因此安全過關。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根據金管會現行規定,金融事業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其他非金融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職權相當之人」。

立委徐永明日前指出,由於蔡明忠擔任台灣大哥大董事長以及富邦金副董一職,與台哥大副董事長以及富邦金董座的蔡明興為兄弟,質疑這樣子的行為涉及違反「產金分離」,同時,遠東集團的總裁徐旭東同樣也兼任遠銀的副董事長,對此,徐永明要求金管會調查這兩家金融機構。

經金管會調查後,認為富邦金已違反產金分離規定,因為富邦金董事會的提案,必須經過副董事長蔡明忠簽署,因此,蔡明顯具有實質決策權。對此,金管會要求富邦金在2個月內限期改善,未改善將命令解任蔡明忠職務。

而徐旭東則認定沒有逾越副董事長權責,只有代行董事長職務,查無違反產金分離,安全過關。

對所謂產金分離的原則,原本是要求金融機構負責人不能兼任其它產業企業的負責人,後來金管會放寬,認為如果兼任副董事長,如果只是在董事長不在時代行職權,不具備實質決策權,則仍可能被允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