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口是心非的民進黨,政府力挺「以核養綠」的鐵證

2018-08-1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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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政府與環團為了避免「養綠」被缺電所影響,默許「以核」進行「養綠」。(取自Ellery@wikipedia/CC BY-SA 3.0)核二廠

作者認為政府與環團為了避免「養綠」被缺電所影響,默許「以核」進行「養綠」。(取自Ellery@wikipedia/CC BY-SA 3.0)核二廠

近日來以核養綠公投案,因前後任總統在媒體上的發言與爭論,引發民眾的熱烈討論。首先由馬前總統與江前院長開記者會挺以核養綠後,引發蔡總統親上火線,批評以核養綠不是世界潮流,非核才是世界潮流與趨勢。而親綠的環團也一擁而上,大力抨擊「核電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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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20180802-出席「環團駁斥馬、江以核養綠謬論」記者會。(陳明仁攝)
「環團駁斥馬、江以核養綠謬論」記者會。(陳明仁攝)

雖然當前民進黨政府,堅定地認為並沒有走「以核養綠」這條路,但若讀者看完了本文的分析,相信會有另外一番不一樣的理解了。這邊先向讀者透露一下結論,民進黨政府目前走的能源政策的路,就是「以核養綠(肺)」為主,「以火(肺)養綠」為輔。

就算民進黨政府一再批評並攻擊以核養綠的概念,但其實以核養綠已經是民進黨政府的日常!而這樣的論點似乎也得到了環團律師的間接支持。

違法也要重啟核二二號機

民進黨上台後,念茲在茲的50-30-20綠能政策,發展其實並不順遂。若以2016年上台後,原先承諾2025年要將再生能源占比從5%提升到20%之目標換算平均一年約需2%,卻在敲鑼打鼓努力了一年半後,不進反退,在去年底降至4.9%。千辛萬苦,還是要看老天爺的臉色(亦即降雨與水力發電)。近日審計部也肯認此一說法,認為再生能源並未達標。

若再生能源發電配比之佔比,遲遲無法拉高,或者達成民進黨政府所說的,「再生能源是穩定,且不會造成台灣缺電的狀態」,則肯定無法面對去年的八一五大停電,和平電廠電塔倒塌及今年初全台各地無預警的隨機斷電,所引發的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

也在這樣的壓力下,讓核二二號機,在無視其是否遵守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決議,應向其進行專案報告之狀況下,就重啟了。不過背後難以釐清的重大疑慮,在於從今年二月初反核大將方儉所指出的,「構成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四條之視為停役(永久停止運轉)」及「違法重啟」的問題。而敝人在數篇媒體投書,也補充法律面的說理,要求原能會應提出相關之證明。原能會提出之說明,始終無法提出:「105年5月16日核二廠2號機發電機避雷器故障肇因分析與修復計畫」發生後的1年內,有明確依據《核管制法》第24條第3項,所發放的「核准」公文。而原能會提出之說明,也更證明了核二2號機已經「視同永久停止運轉,並應依第23條第3項規定進行除役程序」。

向來公務員依法行政,是基本要求。但在面對這樣眾多的質疑,卻選擇不回應、冷處理,誠屬相當罕見。特別是原能會向來在面對社會各界的質疑,通常是第一時間,非常迅速地回應,但針對敝人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質疑,卻悶不作聲。

而更讓敝人難以理解的,是擔憂核安的環團或環境法律人在此一過程的法律戰中,也消失了。遙想當年,馬政府時代的原能會未依據立法院決議而重啟,就被當時的詹順貴一狀告上法院(參見:102年度訴字第201號),採取直接要求停機的法律行動;而不是這一次,只有高高抬起,輕輕放下,相對難成立的刑法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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