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台前這些臉孔,感到我們共有的歷史:《生來奔跑》選摘

2018-07-3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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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演唱會上的魯斯斯普林斯汀與鼓手馬克斯溫伯格。(Craig ONeal - The Boss~Live!∕維基百科)

2008年,演唱會上的魯斯斯普林斯汀與鼓手馬克斯溫伯格。(Craig ONeal - The Boss~Live!∕維基百科)

編按:受巴布迪倫啟蒙的布魯斯史普林斯汀,努力並熱情地追隨音樂前輩們,當他十六歲時,曾經在漆黑看不到未來的小房間中重複播放狄倫的《重回61號公路》,他從音樂感受到光,他能投身其中感覺有希望的方向。

工人家庭出身,生活圈是當時已經沒落的紐澤西城鎮,資源不多也沒有人脈,但音樂幫他熬過最苦的十年,1975年BORN TO RUN為他敲開音樂圈大門,從此他開始了驚人的創作生涯,這段文字描述了他在入選搖滾名人堂後,回想自己來時路的一段。

搖滾名人堂

我參加過搖滾名人堂(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幾次早期的典禮,它成立的第二年,我就擔任洛伊.奧比森的引薦人,之後也有榮幸引薦巴布.狄倫。這兩位都是對我影響深遠的歌者,擔任他們的引薦人對我意義重大。典禮後,在每位與會者都要上台表演的巨星雲集演唱會上,我站在米克.傑格(Mick Jagger)和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之間,我們用一支麥克風合唱〈我看到她佇立在那兒〉(I Saw Her Standing There)。我心想:「這畫面很值得玩味?」為什麼這天晚上一個來自紐澤西的孩子要夾在這兩個男人之間——這兩個曾用作品打動他的靈魂、帶他走上他們展現的音樂路,讓他付出所有、不顧一切追隨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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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這麼看:一九六四年,數千萬個孩子看到「滾石」和披頭四,認為:「那看起來好好玩。」一些孩子出門買了樂器,其中一些人學會如何彈奏,一些技術好的孩子加入了當地某支樂團,再有一些人後來獲得幸運之神眷顧簽了唱片合約。這其中少數人也許賣了一些唱片,做過幾場巡迴。再少數人或許有一首歌小小走紅,有一段短暫的音樂生涯,維持著還過得去的生活。其中只有極少數可能設法靠樂手工作維生,極極少數可能有持續性的成就,為他們帶來名氣、財富和深切的滿足。而今晚,其中一個最後站在米克.傑格和喬治.哈里森之間:「滾石」的一員和披頭四的一員之間。我不會騙自己,如果回到一九六四年,這樣一個幸運的人說他會是來自紐澤西菲力荷、滿臉青春痘、拿著一把廉價Kent 牌吉他的十五歲孩子的機率有多低。我爸媽說得對!我的機會是百萬分之一,好幾百萬分之一!話雖如此,我站在這裡了。我知道我的天分,也知道我很努力,但他們,他們是神啊!而我,呃,是一個努力工作的吉他手?不管是好是壞,我流著學徒的血,平凡的血,而且將永遠如此。

那些日子,名人堂的典禮沒有電視實況轉播。人們上台,光榮、怨恨、歡鬧、惡毒、支離破碎、精神錯亂,卻也常感人肺腑。如果你還陷在團體的嫌隙和鬥爭中,名人堂的講台是你最後一次狠狠捅那個人或那群人的機會。名人堂的入會—本質上是個反省的時刻——帶出人類最好與最壞的一面,還有從不失荒誕的娛樂性。那些日子,真正的搖滾巨人仍相繼入會。那個夜裡,你發現自己站在台上,不只在米克和喬治之間,還跟基思.理查茲並排,巴布.狄倫在你左邊,比.比.金在你右邊,史摩基.羅賓遜(Smokey Robinson)在他左邊,傑夫.貝克揹著Les Paul 吉他在側台,活脫是蓋依.皮拉爾特(Guy Peellaert)早期所描繪的《搖滾夢》(Rock Dreams),搖滾奧林帕斯山眾神雲集的的壯麗場面。就音樂來說,眾神雲集的結果往往慘不忍睹,但到場仍深具意義。在你的夢想、你的神、你的偶像之間,你像個在人生旅程中走錯地方的逃票乘客,那是達文西〈最後的晚餐〉(Last Supper)的搖滾版,而史提夫和我常覺得自己生在最對的時刻。我們在六○年代是青少年,躬逢搖滾和電台的全盛時期,最好的流行音樂盛行,一種新語言正在形成,對著世界各地的年輕人說話—那對多數父母而言仍是外星話,卻定義了一群深陷在時代的狂喜和迷惘中,被當地DJ 使徒般的聲音連結成拜把兄弟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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