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源觀點:重大經濟犯罪之危害,不輸分屍命案

2018-07-0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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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網路示意圖)

經濟犯罪(網路示意圖)

不知是否因為天氣燥熱,日前接連發生了三件分屍案,震驚社會。分屍案除了讓一直拖延未決的是否廢除死刑這個議題再度炒熱外,我們不能忽略的其實還有一個與命案同等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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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經濟犯罪牽連的人數動輒上百個受害者,掏空投資大眾的錢,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有些直接或間接導致自殺,甚至動搖社會、國本,基於此,本會點出問題所在,希望大家能共同關心這些看似無關卻息息相關的案例。

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訴訟時程通常漫長,加上這些經濟犯罪者,經濟實力都不差,還有律師團相挺,雖然無法打成無罪、也很難左右判決,但絕對可以使訴訟變得繁瑣冗長,十年八年已是家常便飯!但在這段時間內,不僅常發生交保後棄保潛逃的情事,例如蔣Ο樑、呂Ο仁、曾Ο仁等更誇張的是,跑不掉的還可以繼續炒股為生,基本上我國現行的司法,很難去限制這些經濟犯再度犯罪。眾所周知經濟犯罪的獲利甚高,這些經濟犯罪者又常享有政治上的庇護關係,所以想要再次逮捕,可謂難上加難。市場間的笑話就說,做經濟犯的本益比遠比其他犯罪高很多,陳Ο豪、羅Ο助等人至今仍逍遙法外,經濟犯罪已成為掏空台灣經濟的一大助因。  

舉一個大家耳熟能詳、違反證券交易法的例子,就是在交保後繼續炒股為生。在股市圈赫赫有名的鄭姓投顧老師,雖然被吊銷執照、一二審皆判有罪,卻仍在暗地炒股。高等法院判決指出:「鄭姓老師與翁先生討論結果,在全球財經台「股市吉翔」、「多空大謀略」節目中,宣講、散布有關吉祥全球公司股價及EPS 故意誇大不實之流言,以煽動會員及觀眾大舉買進吉祥全球公司股票,俾利鄭姓老師、翁先生能順利以連續高買方式拉抬、操縱吉祥全球公司股價。」簡單來說,就是鄭姓名師使用誇大不實的流言煽動會員,進而獲利。結果99年起訴至今(99年度特偵字第11號、第16號、100年度特偵字第1號、第3號),已歷時近10年,一二審都判有罪,至今官司還在三審上訴中。通常這種經濟犯罪,只要時間一拉長,往往都會沒事,難怪人說刑事案件越打是越冷,在媒體與輿論都容易健忘的情況下,常常神不知鬼不覺地以輕判甚至無罪做了結,不然就像前面所說的這些人一樣落跑去不知名的國度逍遙享受。

經濟犯罪。(網路示意圖)
經濟犯罪。(網路示意圖)

據其他報導指出,鄭姓投顧在一二審審判期間仍在炒作股票,2018年3月28日明載:「調查局北機站接獲知名莊姓建商檢舉,指股市分析師鄭姓老師與謝姓友人,涉嫌向他借款數億元聲稱要投資,卻私下把錢拿去炒股,讓他損失不少,涉及詐欺與違反證交法罪」,這則新聞裡的借款炒股主人翁,應該就是這名還在上訴三審的鄭姓投顧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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