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一個司機以後:山隆通運司機疑月工時300小時過勞死 近2年勞檢仍被罰逾10次

2018-06-21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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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協會呂智偉案「職安署調查失職!還有多少「被做掉」的過勞案?」記者會,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左)與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右)討論工傷問題。(謝孟穎攝)

工傷協會呂智偉案「職安署調查失職!還有多少「被做掉」的過勞案?」記者會,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左)與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右)討論工傷問題。(謝孟穎攝)

罰不怕?2017年3月山隆通運司機呂智偉於上班時腦幹出血、送醫後於5月不治死亡,勞動部初步判定不符過勞要件,家屬至今持續奔走,而爬梳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在呂智偉倒下以後山隆通運仍有持續違反勞動法令情事,遭罰12次。對於雇主持續違規是否有加重處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代表、職災勞工保護組組長許莉瑩受訪時表示應該有加重,但對本案細節不清楚,要看個案不同細節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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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隆通運沒完整工時紀錄 已被裁罰

今(21)日,工傷協會陪同呂智偉家屬召開記者會控訴勞動部調查不公、偏袒資方證詞、未採納隨車助理呂妻記錄的理貨時間等,職安署職災勞工保護組組長許莉瑩則回應,山隆通運只提供出車記錄、沒有完整工時記錄,對於山隆通運未詳實記載工時的問題也已開罰。

對於呂智偉之死,長期擔任隨車助理的呂妻曾於過去記者會上表示,丈夫的工作需要清晨4點到現場理貨、6點出車,晚上回公司以後又要花2小時理貨,每月工時皆超過300小時。2017年3月31日,呂智偉在送貨途中倒下,送醫急救卻仍在5月25日離世。

20180621-工傷協會呂智偉案「職安署調查失職!還有多少「被做掉」的過勞案?」記者會,圖中為呂智偉妻子鄭淨蓮。(謝孟穎攝)
呂妻曾於過去記者會上表示,丈夫的工作需要清晨4點到現場理貨、6點出車,晚上回公司以後又要花2小時理貨,每月工時皆超過300小時。(謝孟穎攝)

而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曾於2017年12月記者會上表示,呂智偉的案例很特殊,因為呂妻每天隨車工作,才能記下真實工時,否則工時向勞檢提出的一定是「合法工時」,最初勞檢就只採用山隆通運提供的資料,只記出車、回車時間,剛好7.5小時,沒有記入前後漫長的理貨時間。

出車記錄加理貨、等貨工時 月逾300小時

而今日記者會上,賀光卍再次強調,雇主提供的只是出車記錄,工傷協會將約末170小時的出車記錄加上理貨、碼頭等貨的工時後,呂智偉的實際工時應逾300小時。

20180621-工傷協會呂智偉案「職安署調查失職!還有多少「被做掉」的過勞案?」記者會,圖中為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謝孟穎攝)
賀光卍(左)強調,雇主提供的只是出車記錄,工傷協會將約末170小時的出車記錄加上理貨、碼頭等貨的工時後,呂智偉的實際工時應逾300小時。(謝孟穎攝)

貨運業過勞狀況時有所聞,而攤開勞動部系統,2017年3月31日呂智偉倒下後,山隆通運依然頻傳違規記錄,違規延長工時3次、未詳實記出勤狀況也遭罰,詳如下表。

20180621-SMG0034-E01-山隆通運違規記錄
 

對於山隆通運違規狀況,職安署聲明,職安署已主動介入、啟動疑似過勞調查,對於該公司有違反勞動法令部份,均已依法處份。至於持續累犯是否應加重處罰,職災勞工保護組組長許莉瑩受訪時表示若違規情節重大當然會加重處份,但細節仍應視個案判定。

目前勞動部網站未公開違法雇主遭罰金額、各縣市勞工局也僅有新北市網站有提供裁罰金額,經查詢「新北勞動雲」,2013年9月山隆通運違反《勞基法》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遭罰2萬元,2017年9月再犯則為5萬元。

勞動部:沒辦法判定真實狀況

而針對呂智偉疑似過勞案件調查,許莉瑩指出判定困難之處:「公司有公司的說法,家屬有家屬的說法,我們在一些狀況下,沒辦法去判定誰說的比較接近真實的狀況……」

20180621-工傷協會呂智偉案「職安署調查失職!還有多少「被做掉」的過勞案?」記者會,圖中為職安署代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組長許莉瑩。(謝孟穎攝)
職安署代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組長許莉瑩指出判定困難之處:「公司有公司的說法,家屬有家屬的說法,沒辦法去判定誰說的比較接近真實的狀況……」(謝孟穎攝)

職安署聲明,調查過程參採勞資雙方與家屬提供資料綜合研判,絕無忽視家屬說法、調查不公的情形,而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建議勞動部進行第3次調查,陳辦也會發公文要求。呂智偉過世超過1年,過勞疑雲仍未解,工傷協會也預告將於明(22)日上午赴山隆通運股東大會現場持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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