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行嗎?》泰國可望承認同性伴侶權益 反而引發LGBT團體擔憂

2018-06-0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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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法讓泰國的同志伴侶及LGBT團體感到憂心。(StockSnap@pixabay)

同性伴侶法讓泰國的同志伴侶及LGBT團體感到憂心。(StockSnap@pixabay)

泰國司法部小組委員會在今年5月4日草擬《同性伴侶法》,泰國可能超前台灣,成為東南亞首個讓同性伴侶享有部分法律權益的國家。但泰國同志人權及LGBT團體卻未歡欣鼓舞,原因在於軍政府草擬的法案並非「平等婚姻權」,只是讓同性伴侶享有民事上的結合,並沒有賦予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等重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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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NGO公民媒體《自由人》(Prachatai)特約記者康世明(Kongpob Areerat)1日接受《風傳媒》專訪時表示,泰國司法部「權利與自由保護司」(Department of Rights and Liberties Protection)早在2013年就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讓同性伴侶在課稅、社會福利和退休金等項目上,與異性伴侶享有相同權利。卻因為2014年的軍事政變被延遲,軍政府上台後重心都在國安議題上,因此法案遲未有進展。

法案禁止同性伴侶領養小孩 泰國LGBT團體難接受

20180601-泰國記者Kongpob Areerat訪問。(甘岱民攝)
泰國NGO公民媒體《自由人》(Prachatai)特約記者康世明(Kongpob Areerat)。(甘岱民攝)

康世明說,軍政府在2015年提出《性別平等法》(Gender Equality Act)並迅速通過立法,但實際上卻幾乎沒有執行,且內容相當草率粗略。他說:「同志人權團體擔心這次《同性伴侶法》(Civil Partnership Bill)會跟上次一樣草率處理,讓他們很擔心。」此外,法案並未賦予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權利,也是同志團體反對的關鍵,「即使是女同志伴侶藉由人工受孕,生下小孩,另一方也不能收養。男同志就更不用說。」

2017年5月,多個泰國LGBT人權團體發表共同聲明,要求政府應該給予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民法上的相同保障,他們表示,泰國民法也經過多次修法,並不是鐵板一塊。修改民法才能給予同性伴侶及異性伴侶相同保障,也才能真正落實平等。

婚姻平權、同志人權、LGBT。(美聯社)
LGBT團體希望同性伴侶能與異性伴侶享有相同權利。(美聯社)

程序與結果同樣重要 LGBT團體盼以「民主程序」通過立法

康世明說,泰國某些LGBT團體認為,該法案是泰國邁向平權的重要一步,也可提升大眾對同性伴侶與同志社群的了解與接受程度。但也有團體認為,立法過程應該要透明,並以民主為基礎,民主程序的重要性不亞於法律內容本身,「許多LGBT團體不承認軍政府的合法性,不想和軍政府合作修法,也不認為他們有誠意修法,因此對於這次的《性別平等法》,他們都還在觀望。」

2017年10月28日,台灣同志遊行Taiwan LGBT Pride盛大登場(AP)
2017年10月28日,台灣同志遊行Taiwan LGBT Prid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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