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貨運多次違規「重罰」2萬、罰鍰記錄不公開 黃國昌痛批勞動部「羞於受到監督」

2018-05-2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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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發言。(資料照片,陳韡誌攝)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發言。(資料照片,陳韡誌攝)

「這樣的訊息不用讓大家知道、不用讓公眾監督、繼續躲在黑箱之中,到底是在包庇誰啊!」4月份聯全通運司機連上22天班後釀「國道撞死警」事件震撼社會,而今(28)日,黃國昌公佈追討月餘總算得到的勞檢資料,結果竟是幾乎「重罰」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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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上,黃國昌亮出勞檢罰鍰投影片後開始連珠砲怒罵:「我一直在想,為什麼跟勞動部要景山的資料勞動部都不敢給,原來是全部都『重罰』2萬,比高雄市政府『重罰』4萬還糟糕!為什麼不敢公開,因為羞於受到監督嘛,我們的政府是怎麼包庇這種不肖的集團!」

「怕大家知道勞動部縱容雇主?」黃國昌公開罰鍰 竟都是「重罰」2萬

4月22日聯全通運陸姓司機於國道麻豆段撞上2名員警與1名正接受攔檢的司機,之後高市勞工局發現肇事司機連上22天班、罰鍰300萬元,然而過去開罰記錄不明,5月7日衛環委員會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即批:「勞動部系統查不到裁罰金額,是因為『重罰』2萬、3萬,怕丟臉寫不出來?是有系統性地怕大家知道勞動部縱容雇主,不可以講出來?」

7日上午黃國昌表示,他在國道車禍事發當天早上即發函勞動部要求提供裁罰金額,而5月19日,系出同門的景山集團又傳司機自撞山壁事件。時過將近1個月,今日衛環委員會上景山集團遭罰記錄終於出爐,黃國昌列出一大張遭罰記錄,飆罵勞動部都只「重罰」2萬、包庇業主。

黃國昌特別點出其中一項,過去聯全通運違反《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規定,第一次罰15萬,次年再犯則是罰2萬「越罰越輕」;黃質問勞動部長許銘春:「這有符合我們的裁罰基準嗎?」許回應:「報告委員,當然不符合。」

對於花整個月才調到勞檢罰鍰資料,黃國昌怒罵:「勞動部這些資訊全部都在黑暗裡啊,大家都不知道啊,不知道我們政府對這些廠商多麼寬容!如果不是我費盡九牛二虎之力,能把這些資料調出來嗎?大家能看到嗎?勞工可以怎麼樣?社會大眾可以怎麼樣?這樣的訊息不用讓大家知道、不用讓公眾監督、繼續躲在黑箱之中,到底是在包庇誰啊!」

馬政府時期決議不公開罰鍰金額 黃國昌:你們還要繼續蕭規曹隨嗎?

7日衛環委員會上,黃國昌即砲火猛烈質疑為何勞動部網站不公開罰鍰金額。當時許銘春回應,是因《勞基法》規定業主被處罰要公佈事業單位與名稱、事業主姓名,但未規定公開裁罰金額。
由於新北市勞動局有公開罰鍰金額,黃國昌質問:「按照部長看法,新北市根本違法啊,是不是要究辦?」許回:「不是說違法啦……」黃又說:「所以新北市做得到,勞動部做不到?是新北市有guts,勞動部沒有?還是新北市違法,勞動部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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