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出吳茂昆違法參加會議證據!柯志恩:賴院長捨得讓吳下台嗎?

2018-05-2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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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柯志恩於24日,在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記者出示跟國科會調到的資料,表示吳茂昆並無申報2005年10月22、23日轉進杭州參加會議,違反當時法令。(資料照,吳尚軒攝)

藍委柯志恩於24日,在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記者出示跟國科會調到的資料,表示吳茂昆並無申報2005年10月22、23日轉進杭州參加會議,違反當時法令。(資料照,吳尚軒攝)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25)日在個人臉書發文:「請問賴院長:要不要讓吳部長下台?」,內容指出教育部長吳茂昆曾於2005年(時任國科會主委)赴中國參加會議,但依當時法令,政務官不能參加大陸機關所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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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志恩表示,依照當時的『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九條:「臺灣地區公務員,經所屬機關 (構) 遴派或同意者,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參加國際會議或活動。前項會議或活動,不包括由大陸地區機關 (構) 單獨舉辦之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第十二條:「擔任中央機關行政職務之政務人員及直轄市市長、縣 (市) 長,不適用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但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參加國際組織所舉辦之國際會議或活動」。吳茂昆的行為已經違法。

教育部長吳茂昆昨天在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表示,2005年他赴大陸參加會議有申請,還要柯志恩去查。柯志恩因此問,若被查到違法,要不要下台負責?雙方爭執不下,吳對此回應,說:「那就看院長要不要我下台」?

柯志恩今天在臉書貼出,吳茂昆2005年向行政院呈報參加於「10月17日至23日」上海及蘇州舉辦的「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 第28屆大會,以及赴杭州參加「高科技論壇高峰會」。但內文中,政院只同意「10月17日至21日」參加「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年會。換言之,並未同意「高科技論壇高峰會」,因為依當時法令,政務官不能參加中國機關所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

柯志恩表示,吳茂昆無視法令和政院的公文,仍私下以美國國家院士身分前往杭州參加論壇,明確違法100%。她並直言:「自認一生沒有做錯事的吳部長,絕對不會自己請辭下台」認為他早已把問題拋給賴清德,因此問賴,捨不捨得讓教育部長下台?還順便問政院發言人徐國勇:「還要再辯護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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