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有沒有藉權影響扁夫婦「二次金改案」判決?監委陳師孟申請自動調查

2018-05-1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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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對於「二次金改案」申請自動調查。(資料照,盧逸峰攝)

陳師孟對於「二次金改案」申請自動調查。(資料照,盧逸峰攝)

前總統馬英九於2010年11月期間,涉嫌藉權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干預司法獨立及妨礙司法公正。對此,監察委員陳師孟申請自動調查,今(1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追究當權者濫用權力破壞憲法秩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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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新聞稿指出,2010年11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二次金改案,判決結果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21名被告均無罪。而同年11月9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旋即宴請司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等在內的部會首長,並且在宴席中表示,「二次金改案一審所有被告都判無罪,引起外界極大的震撼與批評,其將落實全民司法改革,包括制定法官法,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及制定廉政署組織法。」

新聞稿中接著指出,宴席結束後,最高法院竟空前絕後在2日內,對「龍潭貪汙案」部分自為有罪定讞判決,二次金改案則於其後2年內由台灣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兩個審級,改採實質影響力說,接續判決陳水扁夫婦有罪並處徒刑定讞。

監委陳師孟認為,中華民國總統在憲法、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的行政權內並無干預或介入司法的空間與權限。針對馬英九有無藉宴請司法機關等首長以推動法官退場機制等宣示,恫嚇、誘使審判機關對涉及二次金改案當事人為不利判決等干預司法之行為?又或者之後馬英九有無其他指示,以達到使審判機關心生畏懼或受利誘,造成對二次金改案當事人有罪判決的結果?或因此致審判機關消極不對該等當事人做有利之判斷或處置?陳師孟表示,為維護憲法所定的權力分際,任何人不得逾越之民主政治原則,此事有詳加調查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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