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愛家公投案被貼婚姻平權標籤 幸福盟赴北檢控告中選會主委違法「帶風向」

2018-05-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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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幸福聯盟14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中選會主委陳英鈴已違反《公投法》第35條。(翻攝自幸福盟官網)

下一代幸福聯盟14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中選會主委陳英鈴已違反《公投法》第35條。(翻攝自幸福盟官網)

早前中選會初審通過「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之3項公投案,挺同團體因而譴責中選會違憲,今(14)日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又遭幸福盟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幸福盟不滿陳英鈐對於「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3項公投中「貼上婚姻平權公投案的標籤」,認為陳英鈐已涉嫌違反《公投法》第35條規定,妨害人民投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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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表示,陳英鈴身為中選會主委更應該獨立且中立,應主動將公投主文告知給社會大眾,且立場必須客觀中立,不帶有個人意識型態,讓人民於連署及投票時不被誤導,落實公民的權利。但陳英鈴卻透過各樣手段對人民公投案「貼標籤」,私自對媒體放話「帶風向」。

幸福盟更指出,陳英鈴疑似受到特定團體壓力,4月17日中選會通過幸福盟發起的三個愛家公投案,但中選會卻在隔天18日發出新聞稿,對「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公投,貼上「婚姻平權」公投案的「標籤」。4月19日陳英鈴接受媒體採訪時,又公然「貼標籤」說幸福盟發起的公投是「如何落實同婚權利的公投」已違反《公投法》第35條規定,以非法的方式公然影響人民公投連署及投票的權利。

幸福盟強調,中選會作為公投行政單位,並沒有實質審查的權力,更不可對人民公投案透過媒體進行內容的評判,所有的發言應客觀回歸到公投主文。而陳英鈴又身為中選會主委,屢屢在公投案經中選會委員會合議制審議通過後,不斷地透過各種管道放話。幸福盟表示,為遏止主委濫權歪風,因此幸福盟決定對其進行提告,還給人民一個乾淨的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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