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由「拔管」看懂蔡政府的邏輯!

2018-05-1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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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痛批,在看過有關吳大部長的報導後,我們完全看不到教育部有承認「卡管」、「拔管」錯誤的誠意,更看不到教育部解決台灣大學校長懸缺已久的積極作為。(資料照,吳尚軒攝)

作者痛批,在看過有關吳大部長的報導後,我們完全看不到教育部有承認「卡管」、「拔管」錯誤的誠意,更看不到教育部解決台灣大學校長懸缺已久的積極作為。(資料照,吳尚軒攝)

據報導:

教育部長吳茂昆今天(9日)表示,在教育部給台大的公文中,沒有做任何的行政處分,如果台大願意重啟校長遴選作業,管中閔當然有資格再選校長,因為是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資格認定。

看完自認從不犯錯,卻遭國人質疑涉嫌利益輸送五億研究經費以自肥,又涉嫌將大學研究專利據為己有的吳大部長的說法,我們大概都要思覺失調了,二千三百萬件的大腦皮質都要同時當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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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大部長一如其他綠朝官員,說起話來顛三倒四又毫無邏輯,但在自以為幽默還自以為能掌握語言的精隨以夸夸其詞。但事實是官方的發言,總讓國人普遍啼笑皆非又鄙夷萬分。今天撇開吳大部長的私德與遭人詬病的種種多如牛毛的爭議,光就上面小小報導,我們就必須嚴正指出以下幾點可議之處,以教導國人由「拔管」一事看懂蔡政府的邏輯!

首先,吳大部長說「給台大的公文裡沒有任何的行政處分」的說法,完全是玩弄文字遊戲的手段!

因為如果不是行政處分?那我們就要問問部長,那會是什麼?

如果公文只是「建議」,那台灣大學就可以完全不予理會,公文直接存檔即可,教育部必須盡速依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選舉結果,聘任合法當選的管中閔先生為台灣大學校長! 

如果公文是「指示」,根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可明文規定教育部有可以指示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應如何如何處理遴選結果的相關權限。因此,公文還是直接存檔即可。教育部還是必須盡速聘任合法當選的管中閔先生,就任台灣大學校長!

小民們不懂,除了「建議」或「指示」,難道對於遴選結果,公文還能有其他行政處分之外的處置方式?

玩弄語言文字、玩弄話術以混淆視聽,就是蔡政府的邏輯。

其次,吳大部長說「給台大的公文裡沒有任何的行政處分」的說法,是逃避輿論、歷史究責其侵害大學校園自主的鴕鳥說法!

眾所皆知,吳大部長上台的第一要務,不是提升大學的競爭力,不是謀求抵抗對岸對我大學教師及學生的磁吸效應,更不是建構任何有益我國教育前景的宏圖大業。其上任目的嚴格說來只有三個:第一是「拔管」,第二是「拔管」,第三還是「拔管」!

但眼見海內外反彈聲音如此巨大,不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的蔡政府及所屬教育部,於焉設計出了這一句「給台大的公文裡沒有任何的行政處分」的說法,試圖透過精巧的文字,以逃脫完全不合情理法的歷史罪名。如此的「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老王可沒挖」,如何能杜眾口悠悠?又如何能逃離史家給予的最嚴厲口誅筆伐?

蔡總統不是常說她會承擔所有改革的政治責任嗎?今天吳大部長所作所為的後果,當然是蔡總統必須概括承受的,這筆帳當然要記在蔡總統頭上。巧舌如簧的「給台大的公文裡沒有任何的行政處分」的說法,毫無任何遮羞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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