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共儲相到貪污7.6億的階下囚》孫政才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我真誠地認罪悔罪

2018-05-0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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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政才案一審宣判。

孫政才案一審宣判。

前重慶市委書記,一度被認為是習李體制接班人、甚至有中共「儲相」之稱的孫政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8日以受賄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中央電視台公開的審判影像中,孫政才聆聽判決後當庭表示:「我真誠地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不上訴,我將認真地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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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政才案一審宣判。
孫政才案一審宣判。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4月12日開庭審理孫政才受賄案,孫政才被控收賄1.7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6億元),他當庭認罪,並稱自己「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根據5月8日的宣判內容,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政才在擔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中標、項目審批、企業經營及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孫政才作為高級領導幹部,本應以身作則,模範遵守法律,卻漠視法律,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應依法懲處。但孫政才到案後主動供述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因此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

孫政才案一審宣判。
孫政才案一審宣判。

距離「入常」僅有一步之遙的階下囚

1963年生的孫政才原本貴為中共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他與胡春華也曾被雙雙看好在十九大「入常」(進入中共最高權力機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胡孫體制」將在2022年成為第六代最高領導人,接替目前的「習李體制」。其中胡春華被認定是「儲君」、孫政才則為「儲相」。

但在2017年的十九大之前,孫政才被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盯上,7月14日就被黨中央調離重慶市委書記崗位,進行紀律審查。7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由中央紀委對孫政才立案審查,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紀委的孫政才違紀審查報告,決定將其開除黨籍公職(雙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原本仕途大好的孫政才自此斷送前程,而胡春華雖然同樣沒有入常,但並未被中紀委抓到毛病,如今則是國務院排名第三的副總理。

中共十九大之前落馬的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AP)
中共十九大之前落馬的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AP)

由於十九大並未確立中共第六代潛在接班人,加上憲法規定的國家領導人連任一次限制已被廢除,目前的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被認為很有可能在2022年的中共二十大上,連任第三屆總書記和軍委主席,打破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任期制,自鄧小平時代形成的集體領導制度,可能也會在2022年宣告結束。

兩任重慶大員,均成中共反面教材:假馬克思主義者!

在最新一期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中,孫政才已被列為「兩面人」的典型:台上信仰馬列主義,私下裡卻極力詆毀輕瀆;口頭上堅定「四個意識」,但私下以「中國最年輕的政治人物」自居,對黨中央陽奉陰違、另搞一套,把個人主張凌駕於黨中央精神之上,嚴重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也曾主政重慶的薄熙來,則被說成「完全無視黨中央權威,在重慶自立旗幟,搞獨立王國,結黨營私,搞破壞分裂黨的政治勾當」。孫薄二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成為重慶政治生態的「污染源」,其所作所為表明他們都是「假馬克思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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