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還是避稅?立委王榮璋質疑:宏泰集團股票捐303億 公益支出僅3億

2018-04-2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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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成立「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將信義計畫區A19(NEO 19)等精華地交付信託。(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成立「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將信義計畫區A19(NEO 19)等精華地交付信託。(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台灣公益信託成為富人規避遺產稅的新工具,財政部去年3月發函法務部,建議法務部訂定公益信託年度公益支出佔比,法務部竟然一年多過去,都沒有研擬出具體方案,法務部的消極態度,讓部分立委頗為不滿,立委王榮璋表示,林堉璘公益信託2015年成立迄今,宏泰集團多次提高公益信託之捐贈,累計捐贈總額303億元,且多數為股票捐贈,過去三年的公益支出只有3.19億元,「其公益支出在教育文化領域的貢獻,和其享受高額節稅利益,二者是相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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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修法牛步 立委不滿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去年3月針對公益信託「假公益,真逃稅」問題,要求財政部與《信託法》主管機關法務部進行檢討,不過一年多過去,法務部方面針對涉及「轉型正義」的《財團法人法》,早已提出立法草案,但對於同樣是富人節稅工具的公益信託,過去一年竟然無法提出對應的修法版本,讓目前提案《公益信託法》的王榮璋等立委非常不滿。

立委劉建國表示,根據信託公會統計,公益信託當中,規模第三大的王長庚公益信託,信託公會的信託財產資料是63億元,但衛福部卻說信託財產規模為200億元,「到底哪一個正確?」

劉建國批評法務部,將公益信託的監理丟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信託法》第77條規定,公益信託只要過去三年內有創設目的相關公益支出,就可以享有不被主管機關撤銷信託的待遇,但以王長庚公益信託為例,每年只要捐一點錢推動早療,就符合公益信託規範,劉建國認為,公益信託的支出與信託規模,根本是0.01與99.99的天壤之別,《信託法》第77條針對公益信託相關規定,根本是形同虛設。

公益信託成避稅工具 須檢討

王榮璋表示,公益信託不僅享有租稅優惠,向社會大眾勸募後,捐款人的公益捐款也可抵扣所得稅,為了避免公益信託,成為富人避稅工具,政府應該積極介入管理,「公益信託投入公益支出金額,應該高於政府實質稅收損失金額」,尤其是目前立院審查中的《財團法人法》與《社團法人法》修法,針對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的財務監督部分,都有訂定相關標準,公益信託設立後,自然取得免稅待遇,顯然有檢討之必要。

王榮璋表示,根據信託公會統計,台灣公益信託家數234家,信託資產規模844億元,其中,規模最大的是教育部經管的林堉璘公益信託,2015年成立以來,不但多次增加信託資產總額,303億元信託資產,多數是股票捐贈,他質問教育部次長蔡清華,林堉璘公益信託在教育文化的公益支出貢獻,與其享受高額節稅利益,二者是相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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