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戲縊與鷹眼─父母溺愛與藝人之子在美疑涉恐嚇事件

2018-03-3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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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賓州台灣18歲交換學生孫安佐,也是藝人狄鶯、孫鵬的兒子,因為揚言要在5月1日「射擊」就讀的邦納普倫德加斯特天主教高中被捕。(取自www.bonnerprendie.com)

美國賓州台灣18歲交換學生孫安佐,也是藝人狄鶯、孫鵬的兒子,因為揚言要在5月1日「射擊」就讀的邦納普倫德加斯特天主教高中被捕。(取自www.bonnerprendie.com)

日前某知名藝人之子於美國網站上,疑似揚言要對學校「不利」,後改稱「玩笑」,然美國槍擊事件頻傳,由以校園為禍最烈。因此,風聲鶴唳之下,該名少年仍遭逮捕,希望他能早日平安回臺,然筆者也有些感言。

首查,古訓有「戒輕薄」,復有「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史書中:可因君王玩笑,封給臣下領地;可因臣下垂涎美食,國君開玩笑,拒其享用,引來國君殺身之禍;亦可因臣下互相取笑,一個父親受肉刑,一被國君戴綠帽,進而弒君。由是可見,開開玩笑,小則失地,大則身死,所以古人戒之。

承前,依刑法第151條與第305條,無論是恐嚇公眾或個人,在臺灣皆有刑罰,且此並非單純行政法規的「法定犯」,乃一般人皆知,不可觸犯的「自然犯」。退步言之,該名學員即使僅知臺灣法律,亦應知美國恐嚇,亦有刑事責任;何況美國以反恐與校園槍擊,為其「最敏感神經」,怎可以玩笑託辭?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再查,《聊齋誌異.戲縊》:話說有回幾名惡少,要逗過往的少婦開心,一名惡少拿出高粱梗,綁在屋梁,說:「我要死,我要死!」結果少婦不理會,但等她離去後,惡少真的死了。蒲松齡說:「這可以給愛開玩笑的人警惕。」再查,電影《鷹眼》:失控的超級電腦,為了誣陷男主角傑瑞蕭,將相關軍火與炸藥以郵購方式,寄送於其住處,造出恐怖分子的假象,堪為陷人入罪的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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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狄鶯之子孫安佐(又名孫華,An Tso Sun)在美國威脅要犯下校園槍擊案(AP)
台灣藝人狄鶯之子孫安佐(又名孫華,An Tso Sun)在美國威脅要犯下校園槍擊案(AP)

承前,某學員喜好軍火,又與同學說5月1日勿到學校,會對校園不利,又稱是玩笑?畢竟,前者《戲縊》玩的是「自己」的命;後者,則是玩「同學」的命,怎會不遭舉報逮捕?該管警方,又豈能裝聾作啞?再者,該名學員臉書上有各項軍武,又有火焰發射器的操作影片,家中又有十字弓與子彈,還有搜尋槍枝的記錄;比較《鷹眼》各項栽贓軍火,至多「靜態陳列」,該員所持軍火與言語,可是「動態展示」啊,該管警方與校方,又豈能等閒視之?

末查,漢文帝時淮南王劉長叛變,劉長被發往蜀地,然文帝饒他不死。劉長反省:「我殺害大臣,僭越禮制,進而圖謀造反,都是沒有人好好管束我啊。」淮南王自幼喪母,自無寓言中,一咬疏於管教母親的耳朵機會。然而,該員是否因父母溺愛與社會環境,才飛來橫禍?此事足資,為人父母,為人子女者,引為殷鑑。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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