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1000萬選議長 李全教羈押禁見

2015-02-1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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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因為涉嫌賄選,遭到羈押。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因為涉嫌賄選,遭到羈押。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9日晚間6時召開羈押庭,10日凌晨0時10分,3位承審女法官裁定李全教、楊明達、林聰彬蔡啟新等4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而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全部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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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9日依序審理順楊明達(前台南縣議員)、林聰彬(李全教友人)、蔡啟新(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議委員會召集人、民進黨籍市議員莊玉珠之夫)、李全教,因案情複雜,直到10點23分才完成調查。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李全教等4名被告雖矢口否認行賄,但檢方提出的相關證據資料,足認李等人罪嫌重大;同時被告等人的供述,與相關的共犯、證人證述不符,加上還有其他共犯、證人尚未到案,顯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非予羈押難以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

台南市議會機要秘書周五六得知羈押結果後,批評台南地院與地檢明顯遭政治力介入,表示會與律師討論後提出抗告,支持者也不斷向他反映,對於地院合議庭判決的結果很失望。

南檢8日下午同步搜索台南市議會等47處場所,傳喚19名共犯或證人到案。漏夜訊問後,市議員蔡秋蘭、梁順發、趙昆原等3人9日凌晨先後請回;清晨7時10分聲請羈押李全教、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等4人,上午11時將全案送到台南地院。

台南地院以合議制審理此案,由審判長蘇碧珠及法官蔡盈貞、許嘉容組成合議庭,但因蘇碧珠下午有庭期,羈押庭延到晚上6時召開。南檢表示,全案經長期蒐證,罪證明確,晚間派出5位檢察官列席羈押庭。

台南地檢署代理發言人陳建弘表示,李全教為達到當選議長目的,在去年12月25日議長選舉前3到4個月就積極布局,除親自拜訪議員,並透過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等人,向議員參選人或當選人承諾以每票30到1000萬元不等的代價,要求在議長選舉時投票支持。

檢察官認為李全教等4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另有4人涉嫌收賄或行賄,但沒有羈押必要,由檢察官諭令交保候傳,其餘人請回。

民進黨籍市議員曾王雅雲以50萬元交保;莊玉珠以30萬元交保;宋偉儒(民進黨員、台南市仁德區農會理事長)、潘新傳(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執行委員)分別以20萬元交保。交保4人都已辦妥手續,離開南檢。

除了李全教之外,本案最令人矚目的涉案人是蔡啟新,他是民進黨創黨元老、前省議員蔡介雄的兒子,妻子莊玉珠甫因議長選舉跑票而被民進黨開除黨籍。

台南市長賴清德9日表示,國民黨在議會只有16席,卻有辦法拿到29票、贏得議長選舉,「這中間的蹊蹺,社會各界是非常清楚,相信今天檢察官發動的偵辦程序,社會應不意外。」期盼相關單位能儘速將真相調查得水落石出,把公義、尊嚴還給台南。

賴清德日前以李全教涉賄選為由,表示「司法釐清」前拒絕進議會備詢;如今李全教遭聲押算不算司法釐清?賴清德表示,當初設定不是這樣,只被起訴或收押不算,而是官司要釐清,他的立場不會改變。

國民黨主席、新北市長朱立倫9日也回應李全教被聲押一事,強調台灣司法已相當進步,他一切尊重司法、勿枉勿縱。朱立倫參選國民黨主席期間,曾與李全教同台齊唱《你是我的兄弟》,對於媒體詢問是否後悔,朱立倫表示,那是他以黨主席身分競選活動,所有參與的黨員他都沒有拒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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