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不信任法官淘汰機制!時力提《法官法》修法 引進「外部參與」機制

2018-03-1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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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現行《法官法》針對法官的淘汰及處罰機制有很大的漏洞。(陳明仁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現行《法官法》針對法官的淘汰及處罰機制有很大的漏洞。(陳明仁攝)

法官曾謀貴翹班召妓、陳鴻斌性騷助理等事件引發爭議,為強化不信任法官之淘汰機制,時代力量黨團今提出《法官法》修正草案,主張職務法庭應引進「外部參與」機制,並新增法官懲戒種類,避免法官提前申請退休規避責任,並將此修法訂為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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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今(1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法官法》條文修正草案。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目前的職務法庭只有職務法官參與,欠缺外部監督減少弊害,容易「官官相護」。為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職務法庭應引進非職業法官,並以資深職業法官為審判長,透過外部參與,建立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

根據條文,所謂「外部參與」機制的參審法官,係由司法院法官遴委會遴選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之社會公正人士8人,提請司法院院長任命。

時力立委黃國昌也表示,現行《法官法》針對法官的淘汰及處罰機制有很大的漏洞,先前的法官曾謀貴事件,司法院將他送至監察院前,他已辦理退休,依照現行《法官法》,因退休無從剝奪身份,最重的懲處也只能以罰款執行,形成重大法律漏洞,《法官法》形同虛設。因此,時代力量提出修法,新增法官懲戒的種類,包含剝奪、減少退休金,以及休職後,並得接受強制教育或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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