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電沒有公共責任?

2015-01-22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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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取消學校優惠電價,國民黨立委要求行政院埋單16.5億的預算缺口。(余志偉攝)

台電取消學校優惠電價,國民黨立委要求行政院埋單16.5億的預算缺口。(余志偉攝)

台電去年大賺90億元盈餘,正當民眾為台電經營改善高興的同時,台電就送給學校一份大禮:不再給予學校優惠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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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憲法精神

根據媒體報導,台電打算自2016年起,不再補貼各級學校電價優惠。雖然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決議,要求由行政院出面協調,在未達共識前,台電不得逕自取消學校電價優惠。此案雖然由立法院暫時擋下,但政府忽視教育的心態卻赤裸裸的呈現在國人眼前,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六四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15%,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25%,在縣市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35%。

憲法保障教育預算的精神,是對於國家整體資源分配的基礎概念,然而,政府在政策執行方向上,卻未遵循憲法精神,教育不再是優先的資源分配區塊,各級學校與大多數舉債度日的窮困縣市政府莫不感到震驚,政府正加速台灣社會反重分配現象發生!

台電只補貼大型工業 沒有公共責任?

校園電價優惠將被取消,若是整體性的資源匱乏,教育界或許能咬牙苦撐,但政府手中明明握有豐沛資源,卻捨棄補助改善貧富流動的教育、全數投入補貼工業用電大戶且拉大貧富差距,此等思維很難令人相信,台電是獨佔的國營事業。

根據監察院報告,台灣的工業用電發電成本高於電價,2007年至2010年,每年政府補貼在工業用電的金額,最高超過900億元,最低也超過200億元,工業用電補助金額實在驚人。再看看台灣2011年的各類用電結構,民生用電佔總用電量不到20%,其餘則用於工業用電、商業用電以及電廠自用電量,其中石化、鋼鐵、水泥、造紙以及人造纖維產業用電佔台灣總用電量25%,但僅創造4.5%的GDP。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工業用電量佔整體用電的53.2%,但工業用電戶僅21萬戶,佔全體用戶1.7%。從上述資料可以看出,少數工業用電大戶,卻鯨吞了全國超過半數的用電量,且享有不公平的政府補貼,在校園將被取消優惠電價之際,家長、工會與教育界看著國家資源如此分配不均,感到極為憤怒。

重視教育並且停止劫貧濟富

根據監察院資料,前十大工業用戶,佔了21萬戶工業用電量的近9%,也就是說,大型企業享有的電優惠價是「用愈多、賺愈多」,全然違反公平使用原則;而細究虧損額度,十大工業用電戶導致台電虧損50億餘元,佔年度工業用電虧損金額385億餘元的12.98%。

相對於每年補貼工業用戶385億,台電每年補貼學校用電12億,令人質疑的是,到底獨佔事業的國營台電公司有沒有公共責任?或者只圖利財團不顧教育?台電認為應該由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補助電費,台電卻繼續補助工業戶,可見是台電掩飾劫貧濟富的藉口罷了。

根據監院及財政部資料顯示,各縣市舉債幾乎皆達上限,甚至有二個縣市舉債破表,連人事費等經常性支出都顯得捉襟見軸,如果由縣市編預算支付,教育預算排擠將更加惡化,學校無法整理修繕、學生不能點燈上課,將會在各地出現,政府樂見嗎?

據報導104年起,國立大專院校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電費,令人驚訝的是相對學生社經背景較弱私校不必照顧,私立大學的學生被遺棄了嗎?任憑私校提高收費嗎?況且教育部預算充裕不會造成排擠效應嗎?

教育是國力的重要基礎,政府千萬不可讓台灣教育城鄉差距惡化,台電在取消一年直接補助工業385億前,應該維持學校用電補貼,否則應該考慮開放第二家電力公司!

*作者為作者為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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