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內戰》潘維剛要求會員大會記名投票 雷倩拒絕:他們要我們趕快去死

2018-01-2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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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委任律師徐履冰表示,行政契約正式文本文字在正式定案以前,可能有變動,所以婦聯會在內部召開說明會時,雖然沒辦法馬上提供,但有在會場展示文字,對於反對最烈的潘維剛,婦聯會也向她個人,提出3個小時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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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婦聯會委任律師徐履冰29日於簽訂備忘錄後,出席說明記者會。(顏麟宇攝)
徐履冰表示,對於反對最烈的潘維剛,婦聯會也向她個人,提出3個小時的報告。(資料照,顏麟宇攝)

證實有收到存證信函 雷倩:的確有人在收委託書、要求會員不來開會

雷倩表示,對於潘維剛在臉書上,批評她個人簽署行政契約備忘錄,她對潘的評論不予置評,但的確有3位婦聯會會員寄發存證信函給婦聯會,對於周三會員代表大會程序提出相關要求,雷倩表示,「婦聯會過去是很有姐妹情誼的組織,對於部分會員寧可把婦聯會砸爛,也不透過民主程序討論行政契約,我個人非常遺憾。」

雷倩表示,上周末開始各媒體開始報導,有政黨介入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運作,「我在此鄭重聲明,相關媒體從未我口中,說出政黨的名字,但的確有人在收委託書,或者要求會員代表不來開會,我在此鄭重聲明保證,婦聯會工作人員將以專業態度,推動會員代表大會進行,他們接到毫無道理的律師警告函,讓我極為遺憾,婦聯會當天不會玩小動作,在當天意圖製造各種紛擾。」

潘維剛發律師函要求記名投票 「婦聯會決不會接受」

對於媒體追問,潘維剛所寄發存證信函,確切內容為何?雷倩表示,存證信函內容,係針對當天會員大會的議案處理程序,有「超越婦聯會社團章程與《人團法》要求」,同時也提到婦聯會當天若通過行政契約備忘錄,將9成資產捐給政府,可能會涉及《刑法》背信罪。

20170224-前國民黨立委潘維剛2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參選國民黨主席選舉。(顏麟宇攝)
雷倩表示,潘維剛的存證信函中提到,婦聯會當天若通過行政契約備忘錄,可能會涉及《刑法》背信罪。圖為潘維剛。(資料照,顏麟宇攝)

另外,存證信函中也要求,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當天針對行政契約備忘錄進行投票表決時,必須採取記名投票行使表決權,對於上述要求,雷倩表示,記名投票是政治團體表達政治忠誠手段,既然婦聯會處於生死關鍵時刻,應該以普通無記名手段,因此對於上述要求,婦聯會絕對不會接受。

若行政契約不過將辭主委? 雷倩憂遭內政部撤換

萬一行政契約備忘錄,無法在周三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個人是否將辭去婦聯會主委?雷倩表示,黨產會方面已揚言,在最短時間內討論婦聯會是否為附隨組織,內政部方面也有可能對於婦聯會現任中常委,祭出停止職務處分,「如果婦聯會被認定為附隨組織,現任常委辭掉後,將沒有改選機制,屆時常委將任由內政部指定」。她表示,內政部若撤銷她主委職務,其他常委職務可能也會一併解除,屆時婦聯會可能變成群龍無首組織,這在台灣並非無前例可循。

雷倩悲壯地說,「我們可以被殺頭,但是我們不會棄城投降,負責任的常委會,不可以容忍政府不當打壓,我們必須站在前頭,成為婦聯會工作人員的保護,,婦聯會同仁不習慣腥風血雨,但是會堅守崗位到最後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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