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煥智觀點:用經濟學原理,體檢農委會「對地綠色給付政策」

2018-01-2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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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今年將全面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圖為花蓮農地(Fred Hsu/維基百科)

農委會今年將全面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圖為花蓮農地(Fred Hsu/維基百科)

農委會宣布今年將全面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將實施數十年的「稻穀保價收購」和「休耕政策」調整為「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此一政策今年預計要花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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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號稱以後基本上就沒有休耕補助的概念。「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則採取「保價收購」與「直接給付」雙軌制。直接給付:一般農民:每一公頃第一期1.35萬元,第二期1萬元。(但契作則增加為1.5萬元及1.15萬元。農民可以選擇直接給付,也可以選擇繼續適用保價收購。 根據過去的經驗領取直接給付者達42%,面積已達51%。

這個政策是否如農委會所宣稱的完全符合WTO的規範?對台灣農業的轉型是否正面?值得深入加以檢討:

一丶到底一公頃多少錢?雖然媒體報導基本對地綠色環境補貼是每公頃2.5萬元,但遍尋簡報內容竟然沒提到此事,實在是嚴重疏失。

二、生產環境維護,其實就是實質休耕補助,補助仍達3.4萬元到4.5萬元。

生産環境維護包括種綠肥、景觀作物丶翻耕、蓄水,其實就是休耕。而景觀作物及綠肥補助仍達一公頃4.5萬元,跟過去休耕補助相同。所以説是「廢除休耕」,其實祇是換個名詞稱「生產環境維護」罷矣!仍然是拿不掉「休耕的奶嘴」。

三丶大幅提高對進口替代丶外銷主力作物補貼,有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本旨。過去的轉作獎勵是每公頃2.5萬元,但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卻將過去轉作獎勵的範圍大幅增加,並提高其給付奬勵。

1、其中45項重點發展作物(含原地區特產5項)給付2.5萬元,尚符合對地綠色環境補貼本意。但相對於綠肥丶景觀作物4.5萬元及翻耕蓄水3.4萬元,卻又顯得本計劃的自相矛盾,仍然拿不掉的「休耕奶嘴」。種綠肥休耕比種45項重點作物補貼還高,如何能鼓勵農民種植呢?

2、「進口替代作物」,有關進口替代農產品(包括非基改大豆丶黑豆丶硬質玉米丶小麥丶蕎麥丶胡麻丶薏苡、仙草丶短期經濟林丶牧草丶青割玉米丶原料甘蔗丶高梁、油茶)比基本對地補貼2.5萬元,更加碼補貼達3萬至6萬元(大專業農更達4萬元到7萬元),以增加其在國內生產的競爭力。究竟是否有必要增加這麼高的補助,的確值得檢討!

照WTO的基本規範,除了居於國家糧食安全,否則對於特定農產品的補助,基本上就是違反WTO的規範。農委會認為這沒有違反WTO,我個人是存疑的!另外在基本對地補貼外再增加的特定作物補貼,根本上是扭曲了市場競爭,反而對於有競爭力的台灣農產品産生不公平的競爭,產生排擠效應,這對台灣農業朝向高值化發展,反而產生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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