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爸爸教小孩】聽同學一句「不要跟他玩」可能會觸犯的法律…

2018-01-1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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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我跟妳說」姐姐壓低音量「胖胖在學校跟同學吵架了」。即使音量壓低,胖胖還是聽到了「才不是我跟他們吵架,是小玉故意説我在生氣,叫小偉不要跟我玩」胖胖反駁著,一臉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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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幫忙嗎?」媽媽問。「不用,我可以處理。」胖胖堅強的回答。「好,但是有任何需要幫忙或是覺得太傷心了,一定要告訴我,我們一起想辦法。」媽媽打算先放手讓胖胖自行排解。

小朋友間常見的霸凌模式有幾種:集體排擠、言語暴力、網路霸凌,更甚者有肢體暴力的情況。而「看不到」、「沒有傷口」、「難以證明」的集體排擠是最常見且最嚴重的。針對這個情況,除了教育與心理學的支援,法律能夠幫上忙嗎?能夠用法律嚇阻霸凌嗎?

教育部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五項的授權訂定了「校園霸凌防治準則」,並在該準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定義霸凌

「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然而,霸凌行為到底會不會發生法律上的責任,還是要看霸凌的手段到底是什麼

舉例來說,如果是肢體暴力,在法律上可能會有觸犯刑法傷害罪的可能;如果是言語霸凌網路發文霸凌的狀況,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的誹謗罪或是公然侮辱罪;如果有性騷擾的霸凌行為,很可能就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此外,如果霸凌的行為能夠被證明導致受害人受到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則施行霸凌的行為人還可能需要負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肢體暴力,在法律上可能會有觸犯刑法傷害罪。(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但是,霸凌之所以難以解決的原因在於,還有更多的霸凌手段,是「看不到」、「沒有傷口」、「難以證明」的方式(如集體排擠),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這種霸凌行為是法律難以處理或規範之事項,而且,爸爸也不認為法律應該或有能力處理所有的事情,能夠真正遏止霸凌的方法是找出行為的原因,否則就算追究了霸凌手段所產生的民事或刑事的責任,霸凌並不會因此消失,霸凌行為還是會繼續存在。

因此,目前法律制度上,如果有前面「看不到」、「沒有傷口」、「難以證明」的校園霸凌行為時,受害學生可以依照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向學校提出調查申請再由學校對於霸凌行為的雙方進行輔導或懲處

最後,爸爸想要提醒小朋友們,很多參與校園霸凌的人,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只是因為身邊的同學、朋友都這麼做,怕自己和多數人不一樣,於是就參與攪和進去了。

所以,小朋友除了要有勇氣和正義感去幫助被霸凌的人,更要有一顆「不隨波逐流、勇於不同」的心,只要你覺得是錯的事情,就不應該為了和別人一樣而跟著做,少一個人參與,霸凌就會少一點。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寫給小學生的法律故事(原標題:不要跟他玩)
責任編輯/蔡昀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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