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犯罪,被寃枉的人判刑重,真凶卻被判得輕…他道出司法制度最醜惡的一面

2018-01-2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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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死牢中的囚犯有三分之二是非裔美國人,其中有三分之一是被全是白人的陪審團定罪的;另外一個數據是,如果受害人是白人或非裔美國人,陪審團判決死刑的機率有三倍以上的差別。

喬治.瑞安(George Ryan)是美國伊利諾州一九九九年到二○○三年的州長,他二○○○年上任後就下令全伊利諾州停止執行死刑,那時他的理念是支持死刑的存在,但認為現存的法律制度和系統有太多缺點,導致許多無辜的人被誤判而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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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州長任期屆滿前三天,瑞安下令將全伊利諾州一百六十七位死囚的死刑判決改為終身監禁,並在西北大學法學院發表了一篇演說,題為〈我必須採取行動〉(I must Act),他認為死刑無法公平地執行。而他選擇在西北大學發表演說的原因之一正是,一位在死牢裡關了十五年的犯人,在行刑前兩天爭取到了死刑延緩執行,在律師和一群西北大學新聞系學生的協助下,找到新的證據,證實了自己的無辜;後來那位差點被執行死刑的犯人不但被釋放,也抓到了真正的凶手。

瑞安除了把一百六十七位死囚的死刑判決改為終身監禁,也假釋了四位死囚。不幸的是,其中一位在假釋出獄後因販毒而被判三十年監禁,另一位則是在犯下謀殺案之前,還有擄人和性侵案件,所以仍然被關在監獄裡。

二○○五年,瑞安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卻在二○○七年因為貪汙案被判入獄六年六個月,他當年的政治動機也因此引起了反對廢除死刑人士的質疑。

不管如何,我們還是先來看看他的演說內容:

「四年前,我宣誓就任伊利諾州州長一職,那是短短的四年以前。那時我對美國的司法制度充滿信心,也強烈支持死刑的執行,因為我相信,奪取他人生命權的最終懲罰將會公平和公義地被執行。

今天,在我任期屆滿前三天,站在你們面前,我要向你們表達我對於行政系統和死刑的挫敗與擔憂。面對死刑這個議題,我從強烈支持者轉變成改造者,一路走來,我對死刑的看法和想法確實一直在改變,我甚至說過不會針對死刑做出全面特赦。但是,做為公職服務者,處理重要議題時,我必須為大家的共同利益著想,保持應變的能力。

死刑是一個最嚴峻的議題,因為死亡是最後的終結,死刑是唯一可以決定是否剝奪一個人生存權的公共政策。我聽取了許多正反意見,也特別和許多被判刑的人以及受害者家屬討論過這個議題,我知道我的決定不會被正反雙方同時接受,我可能永遠不會為我的決定而釋然,但是在我心中,我知道自己盡了全力,去做我認為是對的事情。」

瑞安在演講一開始就為他改變了四年前的立場做出解釋,讓我們正面解讀這是一位領袖應該具有的道德勇氣。接著,他提到一個名叫安東尼.波特(Anthony Porter)的年輕人,也就是前面提到那場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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