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員警法治觀念比上級更清楚」民眾帶上警備車於法無據 律師:高層應受懲處

2017-12-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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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又新27日聲明,高層應該為當晚的錯誤指揮負責,接受懲處。(資料照,謝孟穎攝)

律師陳又新27日聲明,高層應該為當晚的錯誤指揮負責,接受懲處。(資料照,謝孟穎攝)

警方23日深夜在台北車站將律師、記者與民眾帶上警備車,律師陳又新27日發表聲明,指出警方沒有正當理由,將民眾圍在東三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是「於法無據」,他批評警方高層有動員警力的權力,卻沒有提出正當理由的能力,高層應該為當晚的錯誤指揮負責,接受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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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新還原當晚情況,他說,在晚點10時半接到朋友電話要求提供協助,他到達現場後,與現場民眾在11時被警方的五層人牆圍住,即使有民眾表示想回家休息、有律師想上廁所,都不能離去,此時已經沒有抗議活動,也沒有在交通幹道,不解警方圍住民眾是為什麼?

陳又新說,律師丁穩勝和警方交涉,要求讓幾位律師先離開現場,但面對律師證和「法律依據何在」的問題,第一線員警沒有答案,也依舊阻擋律師離去。他表示,過去律師在抗議行動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在減少警民衝突的可能,避免不需要的傷害。

陳又新指出,此時介壽派出所長蔡漢政開始指揮員警把人「拖出去」,陳又新質疑,不用「逮捕」、「排除」、「管束」等字眼,就能把人「拖出去」嗎?

在車上直播不滿 員警露出「認同的表情」

陳又新說,當晚是他生平第一次被警察拖出去,還莫名其妙的第一個上了警備車,他認為警方的行為於法無據。陳又新於是在警備車上直播抒發自己的不滿,他表示,直播當下車上的幾十位員警沒有人阻止他直播,甚至有人認真聽他說話,還有「認同的表情」,感覺基層員警基本法治觀念比上級更清楚,但只是因為沒有決策權,只能毫無目的地站在那裡忍受疲倦。

陳又新最後與其他律師被警備車載到大湖公園,陳又新說,他對於背後的決策高層感到憤怒,他們擁有動員大量警力的權力,卻沒有提出正當理由的能力。他們徒有防堵抗議的本能,而沒有合理佈署的謀略。

陳又新表示,面對50幾名沒有在抗議的民眾,高層指派大量員警木然站立,舉牌要求解散卻不讓人走,又不給予第一線員警法律根據,基層員警除了聽命令,有何意義?

陳又新說,不論對當天的民眾或是基層員警,決策不僅不正確,更別說是否合法,他認為警方的決策高層應該當晚的錯誤指揮承擔責任,接受應有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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