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不甩勞動部?工會指控: 幹部反對過勞遭懲處解雇

2017-12-0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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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指控華航打壓勞工。(資料照,陳明仁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指控華航打壓勞工。(資料照,陳明仁攝)

日前立院初審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案將「輪班間隔縮短」、「放寬七休一」等條件交付勞資協商,然而台灣勞工想要跟資方進行勞資協商時,竟是遭到解雇的命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指控,中華航空公司將發起「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行動的行動主持人的林馨怡、發言代表的朱良駿、行動劇演員張書元,點名解雇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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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鼓勵勞資協商,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表示,6月23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其他交通運輸業工會,在交通部前辦理「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行動,抗議交通運輸業的血汗勞動狀況,然而,華航在事後秋後算帳,分別在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議,以「破壞勞資關係為由」,將擔任行動主持人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林馨怡、發言代表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朱良駿、行動劇演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張書元,點名解雇及懲處。

華航公司不當懲處員工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說,林馨怡、張書元以及朱良駿等3人,因為抗議交通運輸業過勞血汗,卻遭到華航開評議會懲處,已經是明顯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以及第5款,並且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6年勞裁字第33號案,判定華航公司違法在案。華航公司於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直接對林馨怡做出解雇懲處、張書元遭記過調職、朱良駿記過,明顯藐視勞動部,非理性與工會進行嚴重對抗。朱良駿轉貼11月28日「航空業抗議勞基法修法團結晚會」的新聞稿,亦遭到華航公司約談。

勞方想要和資方協商 卻遭到解雇

員工對過勞狀況提出意見、對勞基法修法表達不滿,就被到華航公司嚴厲整肅,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提出,請問行政院長賴清德,「勞資協商」該如何進行?請問勞動部長林美珠,現在華航明顯不理勞動部裁決判定,又該如何要求企業自律?只要員工對現行法規提出疑義,就被扣上「破壞勞資關係」的大帽子,華航是交通部投資的公司,使用如此蠻橫硬幹的方式對抗工會,更何況是台灣其他一百多萬間沒有工會的民間企業?台灣勞工要進行勞資協商,依舊是被以解僱、懲處等最嚴厲的方式對待,所謂的「改革」淪為笑話。

華航:懲處是因玷污制服、抹黑公司飛安

華航則指出,這些懲處個案與是否具備工會幹部身分並無關連,而是與其行為有關。任何公司團體,不管勞方還是資方,都受內部工作守則、勞動法規約束。勞資對話應基於事實,不能因其具有工會幹部身分,就要求公司對於員工基本工作要求給予特殊待遇,並動輒扣上打壓名義。

華航:未帶證件、連年遲到 被約談就說遭打壓

華航舉例,例如多次在值勤時未帶相關證件、連年遲到、未報到等行為都違反了空服員職務最基本的工作要求。但只要經公司約談,當事人便對外聲稱是因為其工會幹部身分遭打壓;或在公開場合以血色顏料玷污華航人視為榮譽的制服,當事人並用「請問這種飛機你敢坐嗎?」的惡毒誣陷,抹黑公司飛安。如此行為,已不適任工作。

華航強調,一年以來華航勞資關係已大幅改善,社會自有公評,對於公司治理權及形象,絕對捍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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