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其實,戰後日本只是選擇了另一條本來就有的道路

2017-11-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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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年五月宣布朝修憲邁進,在十月眾議院大選由自民黨大獲全勝後,成為可能。」自民黨在逆勢之下依舊單獨過半,讓安倍政權獲得繼續執政的穩固基礎。(美聯社)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年五月宣布朝修憲邁進,在十月眾議院大選由自民黨大獲全勝後,成為可能。」自民黨在逆勢之下依舊單獨過半,讓安倍政權獲得繼續執政的穩固基礎。(美聯社)

在日本右翼人士,以及贊同他們看法的人眼中,都認為東京審判是一場「戰勝者對戰敗者的審判」,沒有公理與正義可言,更有人進一步認為這是剝奪了日本的民族靈魂、扭曲了日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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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隨著戰敗與佔領,同時來到的還有改革過後、高舉和平旗幟的現今日本國憲法(特別是核心:憲法第九條),也如同戰後歷史教科書一樣,被認為是美國「強加」給日本人的「髒東西」,企望「修憲」來「撥亂反正」。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年五月宣布朝修憲邁進,在十月眾議院大選由自民黨大獲全勝後,成為可能。

然而,真的如同他們所說的這樣嗎?「和平憲法」真的是戰後橫空出世、美國「強加」給日本的產物嗎?這個問題,在我讀完這本《憲法九條:非戰思想的水脈與脆弱的和平》後,我會回答:「不,這個想法錯了。」

為什麼呢?讓我們一起進入這本書,來理解這部憲法及其爭議的起源,我想,或許你就會理解,為什麼我會這麼說。

和平憲法的制定

就像上面所說的,有人認為戰後憲法是「強加」,而日本「屈辱地被迫接受」。然而,是這樣嗎?

日本當今的憲法,雖然來自於戰敗後日本遭到盟軍佔領,受到GHQ(駐日盟軍總司令部)的推動下而誕生。但是盟軍受到許多國際法上的約束,並不能直接插手日本憲法的寫作,只能透過給予原則上的建議,以及逐條討論來協助「修改」。說是修改,乃是因為他們並不想直接強制給予日本一部新的憲法,因此透過修改戰前大日本帝國憲法的方式進行。而且,最終必須交由民選議會投票決定,使之具有民意正當性。

過程中,盟軍雖然給予進行原則指導與逐條建議,但是建立一部和平憲法,卻是由幣原喜重郎首相率先向麥克阿瑟提出,當下使麥克阿瑟吃了一驚。同時,在戰犯中、在交涉的日本事務官員中,許多也表現出相當類似的立場。這部兼具「放棄戰爭、撤廢軍備;國際主義;國民主權;和平的生存權;非戰」五大特色,以及「和平主義」、「國際主義」與「個人權利」三大原則為一體的戰後和平憲法,即在這個情況下誕生。

這或許使人驚訝,因為與我們印象中,高喊奮戰到底、一億總玉碎的戰前日本形象,與美國強迫日本低頭接受這部使日本成為「不正常國家」的和平憲法的看法,存在過大的落差。但是,這確實是當時的景象。這又是為什麼呢?

「非戰、和平思想」的思想史

對於戰後人們的行為,作者山室信一追溯至戰前的歷史,指出日本從明治維新前後,由於與歐美國家廣泛接觸,透過吸收、參與歐美所萌生的非戰、和平思想以及相關的運動,產生了屬於日本本土的非戰和平思想,而戰後修訂的憲法(特別是第九條),正是經歷長久的努力後,非戰、和平思想「制度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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