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樓維護計畫若未過 文化局允接管或徵收

2014-08-0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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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協會今在松山文創園區進行靜默抗議,促文化局徵收文萌樓,以免屋主破壞古蹟價值。(林韶安攝)

日日春協會今在松山文創園區進行靜默抗議,促文化局徵收文萌樓,以免屋主破壞古蹟價值。(林韶安攝)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的抗爭有新進展!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4日表示,古蹟文萌樓的屋主林麗萍8月15日應提出「古蹟維護計畫」,文化局將依照「日日春協會」和「公娼精神」等要件來審查,若沒有通過,文化局會啟動接管或徵收文萌樓的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審查要多久?法律沒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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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審查要件 納入日日春與公娼精神

古蹟文萌樓的都更爭議未解,都發局下次開會時間是9月14日,屋主林麗萍應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古蹟維護計畫的期限則是8月15日,否則將被開罰,但林麗萍不斷試著趕走長期承租在此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讓日日春痛批,古蹟價值包括硬體和軟體,文萌樓除建物本身,還具有公娼抗爭基地、妓權運動開展的意義,如今趕走運動者以及前公娼,等於是破壞古蹟價值。

因此,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10多人,趁著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4日下午赴松山文創園區出席「2016設計之都」相關活動時,隔著會場的玻璃窗舉牌抗議,字卡寫著「炒作古蹟謀私利 徵收文萌樓護公益」,並攜來過世6天的前公娼麗君的遺照,整起抗議行動在靜默中進行,並未干擾文化局的活動,劉維公也在活動後走出門外接受陳情。

劉維公強調,文化局的立場一直很清楚,「我不管你屋主在想什麼、未來的買家在想什麼,文萌樓是一個非常珍貴的文化資產,這個事情不會因為誰買下,或要不要加入都更而改變」。日日春祕書長鍾君竺質問,文萌樓當初被指定的理由是「反廢娼運動中心」,如今屋主趕走日日春,是否違反指定理由?劉維公坦承「當然是啊!我也跟屋主講得很清楚,文萌樓本來就是你們爭取來的,它是一個活的嘛。」

劉維公說,「對於一個沒有心在文化資產上面的人,某種程度就是一個不懂文明、文化的人,我的痛苦和你們的痛苦是一樣的」,而文化局能做的,就是採取行政手段來對抗這樣的屋主,「都市更新不關我的事,你只要危害到古蹟就關我的事。」

只是,文化局現階段的策略,僅要求屋主提古蹟維護計畫,日日春秘書吳若瑩急得跳腳說,文化局不要等最後一刻才動作,而且屋主告日日春的官司還在,若3審定讞下來日日春敗訴,隨時可能被迫搬遷,文化局有什麼具體措施可以因應?既然屋主破壞古蹟價值是事實,為何不能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介入接管或徵收?

古蹟維護計畫審查期限 法無明文規定

劉維公說,這件事情很複雜、很困難,牽扯到文化資產、法律爭議及私有財產權,他無法明確講出什麼狀況下才會啟動接管與徵收的程序,也無法給出期程,只能說這2種可能「絕對都不排除」。但記者追問「如果古蹟維護計畫出來,你認為有問題,會啟動嗎?」劉終於鬆口說「那當然,我們就會啟動,假如那個計畫沒有過。」

至於屋主提出的古蹟維護計畫怎麼審,劉維公承諾,「日日春」和「公娼精神」一定是審查要件,同時他也將發文給屋主,建議她對日日春撤告。

但值得注意的是,古蹟維護計畫的審查程序會走多久、有沒有期限,法律沒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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