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移工逃跑,雇主最重可移送檢察機關

2017-10-01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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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場移工模擬公投的首波開票結果將在明天早上出爐,加上日前越南移工遭警開槍事件,也讓外界關心移工權益該如何保障。圖為台灣移工聯盟「影像戳破警方謊言移工根本命不該絕」總統府前記者會,遭警方射殺越南外勞阮國非的爸爸阮國同和妹妹阮氏草悲憤的要求真相。(陳明仁攝)

台灣首場移工模擬公投的首波開票結果將在明天早上出爐,加上日前越南移工遭警開槍事件,也讓外界關心移工權益該如何保障。圖為台灣移工聯盟「影像戳破警方謊言移工根本命不該絕」總統府前記者會,遭警方射殺越南外勞阮國非的爸爸阮國同和妹妹阮氏草悲憤的要求真相。(陳明仁攝)

為了維護移工權益,勞動部今天重申若雇主謊報移工逃跑,不僅可依法裁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外,若讓公務員登載不實還可移送檢察機關。

台灣首場移工模擬公投的首波開票結果將在明天早上出爐,加上日前越南移工遭警開槍事件,也讓外界關心移工權益該如何保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今天透過電話表示,過去曾有外籍勞工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後,雇主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導致外籍勞工遭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

薛鑑忠指出,若接獲外籍勞工申訴遭雇主惡意謊報行蹤不明,會立即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確認有惡意謊報事實,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雇主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他說,勞動部也將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以保障其就業權益。另外,雇主如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亦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 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依現行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失去聯繫認定原則,若外籍勞工於連續曠職3日內,因勞資爭議或雇主違法,曾撥打1955專線申訴或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安置,不會認定為行蹤不明失去聯繫,雇主若通報行蹤不明,也會在查證後撤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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