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臥軌抗爭4年後收到罰單 交通部:臥軌行為違反行車安全

2017-09-2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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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針對國內關廠潮,以及政府後續的不當處理等諸多爭議進行臥軌抗爭。(資料照,取自「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臉書)

2013年2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針對國內關廠潮,以及政府後續的不當處理等諸多爭議進行臥軌抗爭。(資料照,取自「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臉書)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今(29)日刊出一張來自交通部的6000元罰單,原來是4年前因關廠失業的工人為勞委會追償,而在台北車站臥軌抗議,不過此事竟然到現在還收到交通部的行政裁罰,全關痛批,打壓勞工並無分黨派。對此,交通部今天也發出澄清聲明表示,當年關廠工人的臥軌抗爭行為已違反行車及乘車安全,並強調沒有外界所說的針對性或打壓勞工,僅是基於維護社會大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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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臉書)
抗爭者近日收到來自交通部的裁處書,竟是針對4年前的臥軌行動,令勞工團體痛批打壓勞工是不分藍綠。(取自「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臉書)

交通部指出,關廠工人在2013年2月5日晚間佔據台北車站軌道,並阻礙列車進站,即使經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以不起訴處分,後才經由鐵路警察局移請交通部依《鐵路法》裁處。

交通部解釋,臥軌行為確實已經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且危及行車安全和社會大眾的乘車權益,為了避免群起仿效,交通部並在2015年6月函請鐵路營運監理小組依法從重裁處,並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發出裁處書。交通部強調,「對於抗爭的違法行為,依《鐵路法》裁處的立場從未改變」。

20170929-交通部長賀陳旦、行政院長賴清德29日於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交通部針對昔日關廠工人的臥軌抗爭進行裁處,引發勞工團體不滿。圖為交通部長賀陳旦(左)於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交通部指出,自2014年起因違反《鐵路法》移送至鐵路警察局的案件共有176件,其中並發出65張裁處書,裁罰金額約279萬元;而其中涉嫌違反《刑法》遭不起訴處分,經鐵路警察移請交通部依《鐵路法》處分的案件則有5件,裁罰金額為239萬元。交通部表示,像關廠工人一案,因行為未構成刑法處分的要件,以刑事不處分確定後,並經由行政機關依照《行政罰法》裁處,並非特例,交通部強調,「沒有媒體報導打壓勞工或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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