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護航「邪會」,徐永明、黃國昌要求林德福下台

2017-09-1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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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過的《國民體育法》中遭批護航協會舊勢力,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與黃國昌(中)相當不滿體育署長林德福的解釋,要求林下台。(資料照,盧逸峰攝)

新通過的《國民體育法》中遭批護航協會舊勢力,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與黃國昌(中)相當不滿體育署長林德福的解釋,要求林下台。(資料照,盧逸峰攝)

新通過的《國民體育法》中關於理事席次、入會須先經審核等規定,遭批護航協會舊勢力。體育署長林德福解釋組織章程只是行政指導,但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與黃國昌相當不滿,要求林德福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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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法》新上路,開放一般民眾可參與各項體育協會,不過體育署提出的各體育協會的組織章程,卻規定會員入會須經理事會審查。另外,35席理事席次,團體會員就佔了17席,引發外界不滿。林德福解釋章程範本只是「行政指導」。

徐永明18日在臉書表示,體育署未依《國體法》精神進行大刀闊斧改革,還胡亂解釋法條,將條文曲解成最有利於「邪會」的意旨,面對民眾質疑時,林德福竟是以耍嘴皮的方式來回應,有這種體育署長當「單項邪會」的靠山,體改只會一再讓國人失望。

徐永明認為,體育署想盡辦法讓舊勢力繼續把持協會,因此《國體法》通過還不夠,改革協會前要先改革體育署,林德福署長下台,體改才有希望,呼籲新內閣趕緊換掉體育署長,以示改革決心。

黃國昌:體育署把大家當笨蛋

黃國昌16日也在臉書表示,體育署說「本章程範本僅為行政指導」,是可笑的解釋,把大家當笨蛋,章程範本寫的就是「17人為團體會員理事」,而非「團體會員理事以17人為上限」,「體育署到底是寫作能力有問題,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黃國昌表示,該有的指導,是明定「選手理事」的保障名額,同時確保其餘理事的公平選舉規則。他嚴正呼籲教育部長潘文忠,立即撤換體育署長,找一位真正有心推動改革的來,別再讓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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